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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24 15:41:59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734 生成日期 2019-10-24 公开日期 2019-10-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建设规划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建设,建筑,经费 分类词 城乡建设,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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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因近年来建设工程成本增加,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也有所提高,为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新标准下发给你们,该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宜政办发〔2013〕18号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屋征收有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参照执行。 此前已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和拆迁项目按照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