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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10-24 17:12:04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7946 生成日期 2019-10-24 公开日期 2019-10-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农村,农民,农膜,文件,方案 分类词 农业,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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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19〕9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19〕9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以下简称“废弃物”)回收处理,有效防治“白色污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办农〔2018〕27号)、《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苏农业〔2019〕1号)、《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通〔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有效回收处理废弃物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市场运作、群众自觉参与、有效回收处理”的思路,加强政府执法监管,构建回收处理网络,激励规模种养户(企业)主动回收,推动小散农户全面参与,逐步建立起“严把标准提高合格率、科学引导提高捡拾率、健全网点提高回收率、促进企业提高利用率”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全面提升废弃物回收处理水平,加快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标准、严密防控。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上的地膜是保障地膜可回收的前提,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地膜生产使用标准,确保生产使用的地膜符合标准要求。

  (二)坚持全面回收、科学处理。确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管产业就要管环保的工作原则,加快构建农业废弃物捡拾回收和加工处理体系,全面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物无害处理。

  (三)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资金安排使用,充分调动农膜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种植大户、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农户主动捡拾、村级全面补缺、镇级分拣处理的废弃物回收处理格局,废弃物回收处理率到2020年达到80%以上,力争2022年达到90%。

  四、主要工作

  (一)严控准入,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地膜产品贯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达标地膜产品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进入市场的地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二)源头减量,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开展农膜覆盖及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减少农膜农药投入和损耗,提高农膜农药利用率,引导农户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上的地膜,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包装物产生量和保障地膜可回收性,鼓励经营主体使用新型可降解生物产品。

  (三)统筹部署,妥善组建废弃物回收队伍。各镇(街道)要依托现有镇村保洁队伍,采取定片包干、定额补助的方式,建立村级废弃物回收网络。督促农业规模企业,按照“谁污染、谁回收”的原则,做好自有基地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对于小散农户,要宣传引导将农田废弃物集中堆放至村级回收点。村级废弃物回收队伍统一回收规模企业和村级回收点的废弃物,定期送至镇级拣点,在未送达分拣点前,废弃物回收人员要妥善做好废弃物的保管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人畜误触农药包装物防范工作,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废弃物分拣点。各镇(街道)要充分整合供销社资源,因地制宜设置农膜及农药包装物集中分拣点,场地大小要满足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分拣工作需要,分别设置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堆放仓库,配备必要的称量、打包、防火、防盗、防渗漏设施设备,对田间废弃物收集点、镇级集中分拣点建设到位的,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8〕18号)文件统筹安排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配套废旧农膜清洗池、分拣点对村(社区)送交的废弃物及时进行分拣处理、分类堆放,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分类处置,规范废弃物处理方式。农药包装物一般沾染或残留有农药成分,人畜接触或误食后易引起中毒事故,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按照《危险废物工程处置导则》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各镇(街道)要采用多种渠道对废旧农膜进行循环利用或销售给合法利用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废弃物回收处理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考评表》(附件2)的评分方法对各镇(街道)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予以考核打分。环保部门要加强土壤农膜残留污染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随意弃置废旧农膜行为。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制原则,夯实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对村(社区)实行常态化检查,检查频率不低于1次/季度,按照《宜兴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检查表》(附件3)格式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三)提供政策支撑。根据考核结果,对上一年统计局公布的水稻、油菜、果园、蔬菜法定面积进行奖补,年终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75分(含)~90分、60分(含)~75分的分别奖补4元/亩、3.5元/亩、3元/亩,60分以下的不予奖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经费由市财政按实际需要统筹兑付。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税务、供电等职能部门要在用地、供电、税收和回收加工机具购置等方面,落实好国家已出台政策,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主流媒体宣传作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投放公益广告等宣传手段,提高企业及广大农民对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农民科技培训、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白色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充分调动农民捡拾废弃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