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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村民医疗互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来源:高塍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25 14:29:55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845 生成日期 2019-10-25 公开日期 2019-10-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高塍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意见
关键词 农村,农民,医院,中医,医疗 分类词 农业,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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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精神和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无锡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锡委发(2018)86号)的通知要求,努力在改善民生上领跑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传统美德,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作用,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村民医疗互助制度。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精神和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无锡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锡委发(2018)86号)的通知要求,努力在改善民生上领跑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传统美德,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作用,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村民医疗互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以满足群众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迫切期望为主题,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路径,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手段,大力倡导守望相助传统美德,不断创新基层群众帮扶模式,全面推行村民医疗互助制度,精准有效缓解全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村民医疗互助采取“镇级主办、社会共建、村民共享、平台服务”的工作思路,发动群众和全社会广泛参与。

  (一)共建共享原则。村民医疗互助工作在镇统一组织下,通过“村民自愿出一点、社会各界赞助一点、村居集体扶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等方式筹集资金,村民以户为单位整体参加,避免“有病者参加,无病者不参加;老年人参加,年轻人不参加”,公平互助共济,同时要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格局。

  (二)公开公平原则。医疗互助金的筹资、补助工作程序要规范、记录要清楚,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医疗互助采用按病种补助,做到“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只认标准不认人,只认病种不认医院”。只补助合理费用,不补助高消费费用,做到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

  (三)专款专用原则。镇设立村民医疗互助专用科目,专人负责管理,用于全镇范围内的村民医疗互助工作,不得截留占用及挪作他用。

  (四)便捷领取原则。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设计补助方

  案,优化申请发放流程,让群众便捷领取补助,减少群众来回奔波。

  三、操作办法

  (一)统一组织。村民医疗互助工作由镇统一制定村民医疗互助整体方案,包括年度筹资总额、筹资结构和按病种报销方案。

  (二)广泛发动。在镇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各村(社区)深入组织宣传发动,下发《告全体村(居)民书》,按照自愿原则,发动村民以户为单位、家庭全体成员参加。

  (三)规范程序。村民医疗互助的实施对象为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镇户籍在册村(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参加;2019年12月10日以后户籍新增人口可由村(社区)上报纳入。2019年互助年度期限为2019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0日。按照无锡市和宜兴市民政局的通知要求,委托有成熟技术的第三方机构对住院村(居)民按病种公平报销,全镇统一启动报销。村民入院日期在互助年度期限之内,单次住院农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500元或社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2500元,可申请报销;对基本医保不报销的住院情况村民医疗互助也不予报销(如:美容、健康体检、工伤、违法犯罪导致的意外伤害、第三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住院等);对骗取报销的,追回资金,全镇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资金运作

  (一)资金来源。

  1、村民医疗互助项目的所需资金通过村(居)民、社会各界、村级集体、政府扶持等四方共同筹措。

  2、2019年度,高塍镇村民医疗互助按照人均100元标准筹资,镇财政出资30元/人/年,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70元/人/年,其中村出资不得少于20元/人/年。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2月10日),村民参与率≥70%的村各奖励1万元、参与率<70%的村罚5万元,在年终结算中扣除。镇将对“低保、特困对象”等低收入困难家庭参加村民医疗互助进行全额补贴,确保这部分人群100%覆盖。

  3、镇、村出资以实际村民交费人数进行匹配核算。今后年度根据运行情况、筹资标准及方式作适当调整。

  (二)资金管理。

  村民医疗互助资金由镇负责管理,跨年度滚动使用。所接受捐赠和支出的款项,常年公示,确保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

  (三)资金用途。

  村民医疗互助资金全部用于按病种报销本镇村(居)民合理医疗费用特别是重大疾病方面的支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实施村民医疗互助制度是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的为民实事工程之一,要求在2020年实现全覆盖。为此,镇成立村民医疗互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指定1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村(社区)指定1名兼职协管员。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村民医疗互助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解决制约村民医疗互助的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村民医疗互助发展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传媒手段,重点宣传村民医疗互助的相关措施、目的和意义。各村(社区)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村民医疗互助制度,确保村民医疗互助制度宣传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同度,提升吸引力和凝聚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细化措施。为确保村民医疗互助全覆盖,2019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各项工作,12月10日前村民完成APP个人交费。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和细化推进村民医疗互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力争首年村民参加率不低于70%。对各村(社区)宣传发动和参加率情况,将定期督查通报。各方要形成合力,让村民医疗互助的民生福祉惠及更多群众。

  高塍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