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法规文件及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宜兴市民政局 时间:2019-10-25 15:26:5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7997 生成日期 2019-10-25 公开日期 2019-10-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老龄问题,养老机构,工作制度 分类词 民政,行政事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局、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宜兴市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学习对标

  5月23日,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视频会议,我市组织有关敬老院同步进行了专题学习。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街道)民政办务必抓紧及时组织各养老院、护理院院长对标学习,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当作当前乃至全年的大事抓紧抓好。通过此次实施专项行动,要求到2019年底,全面清除各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并且在此基础上实现 80%养老院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国家标准。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评定结果作为行业准入、评比创建、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重要依据。

  二、明确时间节点,抓紧推动落实

  1.根据文件精神,6月28日前市民政会同卫健委、消防、市场监督、住建等五部门成立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检查组,并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 28 项指标涉及养老院运营服务中的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过堂。

  2.对不合格的机构市民政局将按照“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到9月底前确保全部整治到位。

  3.市民政局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为依据,会同卫健委、消防、市场监督、住建等相关部门,于8月25日前,对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

  三、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做到权责一致,责任明晰。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服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服务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通过大检查,清楚掌握各镇、街道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存在困难问题,制定短中期相结合、科学合理的整改提升方案。市民政、卫健委、消防、市场监督、住建等部门将依法处置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中发现的不合法、不合规问题,进一步厘清责任,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督导检查,依法对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养老机构予以处理,保障机构住养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