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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住房租赁行业倡议书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11-05 16:42:4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6192 生成日期 2019-11-05 公开日期 2019-11-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房屋,住宅,市场秩序 分类词 城乡建设,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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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住房租赁行业倡议书

  针对住房租赁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租赁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共同向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房源广告图片和宣传文案实现所见即所得、所述即所有,杜绝弄虚作假;

  二、不隐瞒房屋真实信息,不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包括房屋权属不明晰、房屋有安全隐患等),为承租人提供健康安全居住环境;

  三、不违反住房租赁租住标准搞“非法群租”;

  四、不实施价格串通、哄抬租金、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行为;

  五、不违规收取费用,不收取未公示、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六、不恶意克扣住房租赁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和预定金;

  七、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欺骗或诱导客户签署租金贷合同;

  八、不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等不良行为驱逐租客,不以隐瞒、欺骗、捆绑服务等手段迫使当事人接受住房租赁中介服务;

  九、不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十、按规定将所成交的租赁房源及时进行合同备案,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规范行业发展,离不开每一位从业者对行业秩序的尊重与坚守,离不开每一位从业者的自律与自爱。只有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才能让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才能让我们房地产中介机构长期稳定发展。在此,我们呼吁:全体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始终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提升经营水平,创新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展现租赁安居新作为。

  宜兴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