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规文件及解读>文件修改废止

宜兴市财政局(国资办)关于相关制度废止的信息

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19-11-18 10:27:0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6405 生成日期 2019-11-18 公开日期 2019-11-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国有,公司,办法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关于相关制度废止的信息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国资办)对年度国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宜兴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19〕131号)及《宜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宜办发〔2019〕83号)相关规定,废止《宜兴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3〕2号)及《宜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宜办发〔2016〕17号),废止的文件自新文件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