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交办海(2019)15号文件第十一条要求,通过江苏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宜兴市干线航道沿线码头具备了船舶垃圾收集设施及处置功能,现将有关码头信息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功能码头清单(干线航道码头).docx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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