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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12-04 15:09:3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7193 生成日期 2019-12-04 公开日期 2019-12-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会议纪要
关键词 会议,会议纪要,纪要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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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11月21日上午,市长张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宜兴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关于明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单位)的情况汇报、关于推进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兑现2018年度企业代偿及承接银行贷款补贴的情况汇报、关于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宜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农村住房改造扶持政策的情况汇报、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情况汇报、《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关于“11.13”长深高速交通事故赔偿资金垫付的情况汇报等12项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讲话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11月21日上午,市长张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宜兴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关于明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单位)的情况汇报、关于推进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兑现2018年度企业代偿及承接银行贷款补贴的情况汇报、关于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宜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农村住房改造扶持政策的情况汇报、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情况汇报、《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关于“11.13”长深高速交通事故赔偿资金垫付的情况汇报等12项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讲话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宜兴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汇报的《宜兴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会议指出,本次整治行动任务艰巨,问责严厉,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意识,扎实有序推进。会议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镇(园区、街道)要立足我市违法用地总量位居全省、无锡大市前列和上级关注度高的现状,不折不扣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确立考核问责导向,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要摸清底数,挂图作战。要将前期排查出的939家违法用地立刻纳入整治任务,同时针对439家疑似违法用地迅速开展再梳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清晰的问题排查任务清单,确保整治到位、不留死角。三是要去存遏新,长效管控。要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执法监管体系,启动“裁执分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在化解存量的同时坚决杜绝增量,打破违法用地行为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的特征,实现整治违法与科学长效保障发展、长效维护用地秩序的有机统一。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宜兴市2020年水利规划投资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市水利局关于宜兴市2020年水利规划投资的情况汇报,要求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会议指出,针对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市水利局要梳理和排查完工、续建项目,加快完工项目验收和续建工程推进,并加快2020年既定项目的开工建设,确保年度能完工项目尽量在主汛期前完成。二是市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在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同时,会同市发改委做好存量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和新上项目财力可承受能力评估、概算评审。同时,要加强对蓝藻打捞处置、河道管家、入湖港口水质保障等项目的资金绩效评价。三是由市水利局牵头,从施工管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指导面上水利工程建设,确保进度按序、质量保证、安全可控。会议强调,今后的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自2020年起,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原则上于9月30日前形成初步方案,确保不错过冬春季节的水利建设“黄金期”。二是市级财政补助比例调整为环科园、开发区30%,丁蜀镇50%,其余乡镇70%。三是今后几年内,市镇两级新建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亿,并集中于省级重点项目、太湖大堤加固达标工程、重点圩区加固和山区治理工程、重点主要入湖河道和水质监测区域的水质清淤整治工程、重要水环境整治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项目。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会议原则通过市农业农村局汇报的《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是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会议强调,要围绕无锡市下达的2020年底前全市猪肉供应自给率达到30%的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精神,具体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应急冷冻猪肉630吨的储备任务;同时落实域外供应基地,确保域外生猪保供4.3万头,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与本地、域外生猪定点供应基地做好产销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二是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新建、徐舍、杨巷、高塍等4个镇,落实生猪复产补栏10万头的任务,明确政策奖补内容;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导向,尽量利用现存养猪建设用地,确需新增用地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统筹安排;强化环评审批和畜禽污染防控长效管理要求,严禁禁养区畜禽养殖反弹;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的防控工作。三是由吴青峰副市长牵头,压实属地责任,密切部门协同,市发改、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同落实好生猪生产工作,合力保障猪肉供应健康稳定。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明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单位)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委办关于明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单位)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明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单位),能够进一步解决好目前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因职责边界不清、履职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易发多发问题。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要按要求严格落实,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四个方面:一是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担当、认真履职,确保安全监管责任的履行与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紧密结合,并落实到主管、审批、行权各个环节,保证安全监管工作不出现真空失管。二是各主体责任部门(单位)要迅速组织好工作力量、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落实监管和执法的工作抓手;要按照明确的牵头责任和协同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将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部门(单位)要迅速进入状态,调查摸排安全隐患,制定有效措施,消除存在隐患,切实提升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水平。四是市安委办和市委编办要继续加强研究,建立职责到位、处置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监管体系,确保安全监管职责履行零缺位、强作为、高效率。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化治办关于推进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会议指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决策部署,也是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化工行业安全动能、促进和倒逼产业转型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各镇(园区、街道)及职能部门要针对我市被列入全国60个重点危化品县市之一、化工企业数量在全省较多的现状,深入研究,稳步推进,重点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严守标准和原则,大力推进“触线企业”关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将30家重点“触线企业”作为本次关停任务的重中之重,除2020年底前能整改到位并经复核达标的企业外,其余均按照“能关则关”原则,分类定策,落实到各镇(园区、街道),立即启动关停。其中部分位于太湖一级区的少数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迟一年实现关停转迁。二是要明确政策奖补,切实保障企业关停稳妥推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把握好奖补标准和时间节点,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一方面延续前期关停的政策标准,另一方面突出“早关多奖”的导向,把好政策宣传、说明和执行关;市财政局要做好资金测算及预拨付工作,充分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镇(园区、街道)要精准把握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关停,同时在注重面上平衡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制订属地政策。三是要紧扣工作重点,全面积极稳妥完成工作任务。市应急局牵头负责,按要求组织实施企业关停和整改验收后复产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按照“分类处置,一企一策”要求,落实已保留企业的处置意见;市委政法委牵头落实各镇(园区、街道)企业关停稳评和稳定工作;各镇(园区、街道)作为任务主体责任单位,按要求全力落实关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筹备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兑现2018年度企业代偿、承接银行贷款补贴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兑现2018年度企业代偿、承接银行贷款补贴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兑现工作中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市财政局要把好兑现关,严格按照政策扶持主体的条件、标准予以补贴;二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做好2019年政策终止后的宣传、引导工作;三是市审计局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列入2020年专项审计内容,为经济责任审计打好基础。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市食安委关于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与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明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矛盾,明确了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市各级要始终保障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议强调,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完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积极贯彻落实。市食安委要根据上级对新形势的判断把握和对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见》;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负责,积极推进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体系建设,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二是要强化工作协调,突出机制优化。市食安委一方面要明晰食品安全的社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建立起党政同责的督查工作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另一方面要强化部门协同,建强综合协调、执法联动、技术协同与信息共享、事故应急处置等多项机制,将落实党政同责工作的要求明确化、具体化,更好落实责任共担。三是要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能力提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的主要矛盾与能力短板,从工作全局与自身要求出发,在风险防范与预警、信息化、检验检测技术水平、覆盖面延伸、社会共治与专项整治等方面不断提升和深化,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求,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八、会议审议了《宜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原则通过市财政局汇报的《宜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会议指出,《办法》的核心是突出预算资金的产出与结果,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与效益,强化预算编制过程及执行全程监督的管理模式,不断促进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会议强调,在《办法》实施过程中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要着力抓好预算管理的前评价。要进一步健全优化以预算部门自评价、财政部门综合评价为核心的绩效管理机制,提升绩效工作评价的质量与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要充分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要加强预算执行的过程反馈和事后评价,始终突出支出行为的规范化,执行管理水平的提质化;要将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问题成因剖析、制度机制完善、具体问题整改、后续管理跟踪等方面,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强管理与执行责任的落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与考核监督责任,密切关注执行规范程度低、主观失责等问题,建立并应用责任追究机制;预算部门与投资主管部门要强化内部管理体系、核心绩效指标体系、预算执行督导考核责任体系的建立与落实,以强化管理、强化问责来促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九、会议听取了关于宜兴市农村住房试点建设配套支持政策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宜兴市农村住房试点建设配套支持政策的情况汇报,以市政府纪要形式下发,《宜兴市农房配套设施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宜兴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操作指南》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会议指出,农村住房试点建设配套支持政策的出台既是对接无锡大市政策的客观需要,也是符合我市实际的务实举措,为积极促进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强调,下阶段工作中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强化四个导向。要强化规划引领导向,动员和鼓励更多居民向村庄规划的集中地聚集;要强化集约节约用地导向,引导碎片化、粗放式用地向局域化转变,腾出更多有效空间;要强化规模效应导向,最大限度连线成片,形成规模示范效应;要强化规范安全导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宜兴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操作指南》,把好审批关、建设关,尤其是质量关、安全关。二是要落实工作制度与责任。由马钟副市长牵头,建立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镇(园区、街道)主体责任,建立考核奖补制度;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选址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农房外观风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市财政局对资金保障等工作各负其责、履职到位。三是要扎实开展试点配套。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我市农村住房规划、风貌、安全、质量等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方向,研究对策,形成面上解决方案并逐步推广。同时,要不断提升农村住房试点建设配套工程的资源效益、社会效益等综合效益。

  十、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调整,既是按照“迈小步,不停步”原则,不断提升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的客观需要,也是兼顾市镇两级财力现状的现实考量。会议强调,在下阶段工作中,市财政局要协调好市镇两级资金安排,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政策调整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并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基金平稳运行的保障工作。

  十一、会议审议了《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

  会议原则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的《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会议指出,本次《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修订,有利于更好对接国家和省、无锡大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促进参保人员长期缴费、保障资金运行标准持续稳定,更有利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居民参保待遇。会议强调,下阶段工作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做好宣传、说明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跨市转移与制度衔接工作。

  十二、会议听取了关于“11.13”长深高速交通事故赔偿资金垫付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政法委关于“11.13”长深高速交通事故赔偿资金垫付的情况汇报。会议明确,我市作为“11.13”长深高速交通事故的事发地,肩负善后处置责任,结合当事人赔付能力不足情况并考虑会维稳大局,决定由市财政资金先行垫付赔偿。会议强调,在具体操作工作,市财政局要确保资金筹措到位;事故善后小组要确保资金支付到位;市公安局要依法、及时开展赔付资金追偿,尽可能减少财政损失。

  十三、学法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讲话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列    席:蒋华兵、吴  斌、蒋剑超、蒋  磊、王建锋、沈振鸣、周利锋、狄胜君、黄朝奎、周达祥、严旭峰、徐早其、马才军、吴志良、徐旭军、马建成、李  江、蒋宁鹏、黄  力、孙春燕、徐群芳、夏侯岭、许锡良、余  浩、贾彦峰、钱西元、殷其敏、唐其君、蒋惠清、单祖新、花  强、陈建平、唐晓龙、陈  平、蒋华平、刘赛洪、赵  辉、董国强、洪占强、陈法荣、郁  岚、范燕慧、蒋国成、夏正愚、张继宏、贾伟征、邵  旻、杨卓明、王赛军、王学君、王林俊、黄立明、沈  勇、吴  林、周雪强、周叔军、宗  慧、郭  平、邱远远、秦  强、庄建龙、周  敏、蒋瑜瑾、戴菊华、朱俊强、徐岳军、王翠萍、朱朝辉、陈新民、钱  敏、王永伟、程旭伟、吴  鑫、沈亚军、许  峰、李  莉、张洪波、许  轶、朱自强、胥铮逸、许立新、蒋建军、潘  震、周海强、徐黎辉、陈  俊、储曙强、钱  嵩、徐智勇、彭玉林、储荣伟、周  浩、马卫根、许宇尘、何 卫、堵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