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全面总结2019年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成效,推动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持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档案
各地要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培训资料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方案、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师资名单、学员名单及签到表、年度培训工作总结等。
二、做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情况总结上报
各地年度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完成后,及时对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凝练培训工作中好的做法及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 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情况表》(见附件),于2019年12月2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三、完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省厅将对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安排培训经费补助。
农业农村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