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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招管办对投标保证金核验方式进行了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发招标公告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由原先开标现场核验改为开标时只作保证金缴纳情况记录,对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改为在初步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核验。此项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开评标程序,同时也为今后实行“不见面开标”程序调整打下基础。
管理科 吴天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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