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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街街道2020年度农村水利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市水利局 时间:2020-01-06 16:2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宜兴市新街街道2020年度农村水利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新街街道2020年度农村水利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人为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街道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街街道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暂按900万元(此造价为批复估算工程造价),监理费计算暂以此为基数计算,监理费以费率报价;本招标项目实际的监理费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监理费费率×实施项目工程的施工合同价之和计算得出

  2.5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期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7招标范围和内容:2020年度街道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面上工程、河道整治、工管、零星等工程。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人须具备建设部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部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江苏省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部注册的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及传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9年9月~2020年1月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  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14时 30 分,地点为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宜兴市新街街道)。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 2019 年9月至 2020 年1月的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退休续聘的人员;

  5.4资格审查原件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 2019 年9月至2020年1月的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支付

  监理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半年度按合同价的50%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完工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余款年未一次性付清。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水利局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 1月6日至2020年 1月10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新街街道          地    址:环科园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1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健              联 系 人:   秦女士           

  

电    话:                   电    话:1396154929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