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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用事业系统部分行业管理办法继续有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政府 时间:2020-01-07 11:24:4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072 生成日期 2020-01-07 公开日期 2020-01-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建设规划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公用事业,环卫,地下空间,水务 分类词 城乡建设,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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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公用事业系统部分行业管理办法继续有效的通知

       根据宜兴市政府令第101号《市政府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其中,涉及我局公用事业的部分办法继续有效,清单如下:

1、《宜兴市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8号)

2、《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规发[2017]2号)

3、《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横山水库供水管道保护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04]144号)

4、《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04]162号)

5、《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规发[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