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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01-08 09:38:2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091 生成日期 2020-01-08 公开日期 2020-01-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机关,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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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司法局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

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市各相关部门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填写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列入本年度计划内方可送审。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