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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高塍镇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项目(中湖路西侧)地块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高塍镇  发布时间:2020-01-10 17:07:02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高塍镇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项目(中湖路西侧)地块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高塍镇中湖路西侧

  2.2工程规模:

  宜兴市高塍镇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项目(中湖路西侧)地块工程:对中湖路西侧地块进行耕作层剥离,剥离深度为25cm。出土点为中湖路西侧,填土点为宜兴市肖张墅村老104国道和262省道东南角;

  2.3工程预算价:

  工程预算报价为: 730210.67元

  2.4计划工期:40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地前期整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6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3.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4.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0年01月10日至2020年0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30分(双休日除外),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开标时,投标人须带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本票)。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10%(四舍五入取整),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4.4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④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19年9月-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⑨授权委托书⑩投标保证金。

  6.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市级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一年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7.评标办法:平均价中标法。

  第一步: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10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掉1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1个最高价竞标单位,而后进入第二步评标;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0家小于15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掉2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2个最高价竞标单位;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5家小于20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掉3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3个最高价竞标单位;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20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掉4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4个最高价竞标单位;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在小于等于5家,直接进入第二步评标;

  第二步:评委评定有效报价中,根据平均价中标的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本工程决算不调整人工、材差。评标人有权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8.发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01月10日至2020年01月1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高塍镇

  联系人:管工

  电  话:87830670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阳泉西路1044号

  联系人:郁工

  电  话:8070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