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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0-01-15 10:22:0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宜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落实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相关任务,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实现全市财政工作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2019年度,宜兴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众关心的各类信息,依法依规答复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落实全市政务公开要点,定期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以及PPP项目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重点规范预决算公开,依托省级部门统一公开平台,强化公开情况和督查指导,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和全部预算单位(不含保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完成、便捷可查。全年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40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动态,市财政局图片要闻、财政工作展开情况和成效等;重要转载,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财政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等;通知公告,服务公示公告,包括会计咨询、企业服务信息等;信息公开,宜兴市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涉及教育、社保、“三农”等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政策依据和拨付情况;财政部、财政厅“十三五”规划;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财经资讯、财政信息;机关党建专栏等。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经过慎重论证和研究,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行政复议:1次,维持原结果。未收到行政诉讼。年内,在通过财政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与方式,主要领导带头走访企业宣传财政产业政策,深入基层和村镇解读财政惠民政策,就社会广泛关心的财政问题同市民进行在线交流。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采购人做好公共服务类项目需求公示及履约验收结果公告,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开展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选择多家部门和专项分别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公开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试点,各试点部门均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推动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补充和加强,今年官方微信公众号一共发布各类信息73条。群众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了解涉及自身切身利益或普遍关注的各类财政政策、动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1

478.46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加及时。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市财政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理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格把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部门网站、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财政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及时、有效、定期的将各项信息进行公开,不断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从而提升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