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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湖㳇镇202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环评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湖㳇镇  发布时间:2020-01-15 17:27:52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湖㳇镇202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环评、可研性报告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湖㳇镇

2.2工程规模:约 265万元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10.6万元。

2.5服务期:中标单位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论证并出具施工图。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环评报告审批、可研性报告

2.7招标范围和内容:邵东村、洑西村、竹海村、银湖村、大东村等镇村相关水利项目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工程实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的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及环评、可研性报告审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7日  上午8: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2)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时30 分,地点为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3号楼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支付

6.1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论证,并提交正式文本后,并通过审核后发包人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80%;由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结清剩余设计费,不留尾款。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办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1月 15 日至2020年1月17日,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湖㳇镇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10-81728386 

  电子邮件:

 

 

2020年1月 15日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江苏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核。凡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

(二)评标细则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审查列出过高过低的投标价格,并对其重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中标人,如最低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情况,则可由招标人直接从中确定,或由评标委员会投票从中确定中标人。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