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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全市运政业务办理的公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2-01 12:46: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以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传染风险,切实保障广大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自2020年2月1日起,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全市运政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

  一、暂停全市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办理,包括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新增、年审、变更、报停、注销等。

  二、暂停全市水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办理,包括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的新增、年审、变更、报停、注销等。

  三、暂停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四、暂停从业资格证件的换发、补发、变更、继教教育签注业务;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业务;出租车驾驶员服务卡业务。

  五、暂停机动车使用性质核准业务。

  六、恢复以上业务的时间将及时公告。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宜兴市交通运输局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如有疑问,请拨打0510-87223807、0510-87123810进行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