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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2-13 09: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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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0405 | 生成日期 | 2020-02-13 | 公开日期 | 2020-02-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医药,药材,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卫生,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为防止新冠肺炎病人漏诊漏治,2月12日,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发出紧急通知,即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和具退热功能的相关产品。 |
为防止新冠肺炎病人漏诊漏治,2月12日,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发出紧急通知,即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和具退热功能的相关产品。
按照相关要求,昨天起,我市登记在册的400余家零售药店暂停销售说明书中含有“退热”“止咳”内容的相关药品和产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市民朋友应及时到附近指定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并配合做好主动申报等工作。同时,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联合市医保等部门,对各零售药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