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091 | 生成日期 | 2020-02-13 | 公开日期 | 2020-02-14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宜兴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扶贫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农村,扶贫,救济 | 分类词 | 农业,民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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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防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无锡市级帮扶重点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各镇(街道)农办(经管办、农村工作局)、财政所(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无锡市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确保我市重点经济薄弱村疫情防控群防群治“五五”行动落到实处,根据锡农发〔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无锡市级帮扶重点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下达你处,优先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对象和标准
资金下达对象为无锡市级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名单详见附件),标准10万元/村。
二、优先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使用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农民健康”为目标,优先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重点经济薄弱村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
1、防控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宣传培训及利用音箱、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形式提高村民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等;
2、村道人员管控。人员排查核查、设卡巡查、隔离观察等(注:不能用于村道卡口值守人员的补贴);
3、农村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内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器具的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处置等;
4、防疫物资保障。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的防疫物资、消毒用品购买保障等。
三、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收到专项资金后,要加快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薄弱村,确保各村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专项资金拨付和核算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各级不得截留和挪用。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使用和挪作他用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无锡市市级帮扶重点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宜兴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