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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湖㳇镇清欠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的决定
来源:湖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22 10:05:14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467 生成日期 2020-02-22 公开日期 2020-02-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湖㳇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控制,政策支持,债务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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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湖㳇镇清欠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的决定

湖㳇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湖㳇镇清欠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的决定

各村(场、居)、机关各部门、驻镇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调整湖氵父镇清欠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湖政发〔2017〕4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湖㳇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