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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镇级预算编报要求
来源:宜兴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14:42:06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525 生成日期 2020-02-28 公开日期 2020-02-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规划,预算,收支 分类词 计划,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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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预算编报要求

1、预算的编制统一以元为单位,不保留小数。综合预算的编制取数,原则上参考2019年10月份实际收支数。

2、各所(局)在12月10日前上报纸质财政收支预算、基建预算、部门预算汇总表和电子表格各一份,并附编报文字说明,同时在明年3月份之前将最终由人代会审定的综合预算--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交财政局备案。

3、各所(局)要及时做好2019年度的预算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