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0575 | 生成日期 | 2020-03-05 | 公开日期 | 2020-03-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管理,预算,办法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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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
宜兴市委、市政府印发《宜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宜发〔2020〕23号),明确提出了宜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现就本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江苏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无锡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锡委发〔2019〕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办法。
二、主要特点
本办法的制定坚持在全方位、全覆盖的基础上,以全过程为主线,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有机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建立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在严格遵循上级文件要求及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我市目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了重点评价结果整改和结果应用的相关内容,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整改工作制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我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提高政策与项目实施成效。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构建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实现预算绩效管理逻辑与流程前后呼应、完整闭合。
(三)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二)职责任务。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实施细则。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制度设计和组织推动。负责建立绩效论证(评估)机制,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建立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建立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加快完善绩效评价整改督办制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约束保障。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对在规定期限未能全面整改到位的被评价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对因整改落实不力而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由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解读单位
宜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8797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