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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教育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
来源:宜兴市教育局 时间:2020-03-05 15:4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586 生成日期 2020-03-05 公开日期 2020-03-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学校,教师,学生,培训 分类词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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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教育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
宜兴市教育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
权力类别: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权力名称 法律依据 行使内容 备注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0100028000 初中(含初中)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  
0100031000 幼儿园设立审批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
幼儿园设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