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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新一批重点培育企业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0-03-18 14:55:2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街道经贸中心,环科园、开发区、官林镇、丁蜀镇经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精神,紧跟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加快培育重点骨干企业,增强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动力,协同带动相关领域发展,强化产业链建设,根据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要求,现就征集新一批重点培育企业库入库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面向全市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产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强相关领域从事研发、生产、运营等业务的各类企业,在龙头骨干型、快速成长型和创新引领型等3个方面征集一批重点企业,经综合评价后纳入重点培育企业库,突出培育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服务,进一步提高重点企业的行业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引领和带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入库条件

  1.龙头骨干型企业

  龙头骨干型企业是指产业特色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居前列,占据产业生态发展的优势地位,对行业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依法纳税、管理规范,近2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劳动、纳税、信贷、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企业所从事的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核心产业,且核心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0%(含)以上;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亿元(含)以上,利税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

  (4)企业拥有高水平专业研发团队,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企业在所处行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在市场占有率或国内同行排名前5位。

  2.快速成长型企业

  快速成长型企业是指具有潜在引领方向、模式新颖、成长快速、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依法纳税、管理规范,近2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劳动、纳税、信贷、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企业经营3年以上,利润稳定增长,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50%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

  (3)企业拥有高水平专业研发团队,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创性技术,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创新引领型企业

  创新引领型企业是指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创新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服务业态,在业内具有颠覆式创新和引领作用,整体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居于前列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依法纳税、管理规范,近2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劳动、纳税、信贷、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近3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

  (3)企业拥有高水平研发人员,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远高于于行业平均水平;

  (4)企业拥有高水平创新成果,在其所处领域拥有一定的专利技术,或具有行业引领性的商业模式,或主持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

  三、组织实施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无锡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表》(附表1),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我局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至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的重点企业开展综合评价,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2020年度重点培育企业库,对于入库企业将在本年度同等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考虑。

  3.2019年度已入库企业,市工信局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动态调整。

  四、材料报送

  请各地区于2020年3月25日(周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发展科(314),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yxjxwdzk@163.com

  联系人:邓叶舟,联系电话:87992023。

  附件:无锡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表 

附件:无锡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