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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宜兴市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横山水库管理房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市水利局 时间:2020-03-27 14:48:2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度宜兴市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横山水库管理房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宜兴市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横山水库管理房整修工程已由宜兴市水利局、宜兴市财政局以宜水管[2019]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招标人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横山水库管理房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西渚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

  (1)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栏杆拆除;

  (2)零星雨水管修缮;

  (3)管理房整修金属骨架及玻璃顶的施工;

  (4)管理房整修处的金属窗施工;

  (5)管理房整修处的金属护窗栏杆及屋面排水管的施工。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0日,竣工日期:2020年5月9日;

  

2.5合同估算价:约28.5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10自2020年1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2020年3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05室)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经办人(2019年11月~2020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511)。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11月-2020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6)注册建造师证书,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押证。(7)投标保证金。(8)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9)安全生产许可证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 其他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水利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

  地    址:宜兴市西渚镇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秦工

  电    话:13961549296

  传    真:

  电子邮件:

  

2020年3月26日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确定

  1.1确定评标基准值A×K

  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全部取算术平均值为 A,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值和二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A。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 96%,97%,98%,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2、有效投标报价确定

  (1)有效投标文件报价指①≥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0%,②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投标报价得分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a、上述评标基准价在开标现场确定,开标结束后,评标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b、有效投标人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

  

c、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得分高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