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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监狱闲置土地处置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0-03-30 14:18:28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897 生成日期 2020-03-30 公开日期 2020-03-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统计,调控,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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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1月30日,我局与江苏省宜兴监狱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合同号为3202822016HB0003,面积64465平方米,约定动工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情况。根据调查结果,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我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置,报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目前该宗地已开工建设。

  2016年1月30日,我局与江苏省宜兴监狱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合同号为3202822016HB0003,面积64465平方米,约定动工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情况。根据调查结果,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我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置,报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目前该宗地已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