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0979 | 生成日期 | 2020-04-03 | 公开日期 | 2020-04-03 |
文件编号 | 宜政办发〔2020〕2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2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2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实施方案
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是太湖流域防洪调蓄和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基础,该工程涉及无锡市滨湖区、无锡经开区、宜兴市、常州市武进区、苏州高新区5个县(市、区),其中宜兴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环湖大堤堤防工程以及湖西滨湖圩区影响处理工程等内容,工期36个月。为加快实施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高效率推进、高标准完成,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太湖流域防洪规划》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初步设计总体要求,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巩固和提高环太湖大堤的堤防安全度和防洪标准,增强太湖防洪调蓄和水资源调控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工程规模
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分太湖大堤堤身工程和湖西滨湖圩区影响处理工程两部分。
一是太湖大堤堤身工程。涉及周铁、新庄、丁蜀3个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堤加固长35.85公里;新建跨港渎桥梁10座;新建口门建筑物1座;包港堤护岸加固长度4.36公里,新建长度3.01公里。
二是湖西滨湖圩区影响处理工程。涉及和桥、高塍、周铁、丁蜀、宜城、新庄、芳桥7个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入湖河道整治2条,河道疏浚18.82公里,新建护岸工程长度1.93公里(施荡河0.29公里、蠡河1.64公里),蠡河加固护岸工程长度14.7公里,堤防加固长度25.34公里(施荡河14.92公里、蠡河10.42公里);圩区达标建设37个,堤防加固长度4.2公里,新改建节制闸21座(新建11座,拆建10座)、闸站40座(新建26座,拆建14座),新建涵洞15座,新建圩堤护岸长度23.47公里,加固圩堤护岸长度9.796公里,新建堤顶道路2.00公里。
宜兴段工程总概算84531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59172万元,地方配套25359万元。
(二)工程标准
宜兴段湖西段大堤堤防级别为3级,湖西滨湖地区影响处理工程堤防级别为3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堤防一致;青店港节制闸建筑物级别为3级;跨港渎桥梁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工程流域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区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出。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0.10g,相应的地震烈度为Ⅵ~Ⅶ度。
三、实施计划
2020年计划完成大堤堤身工程的新庄段、周铁段部分(新庄周铁交界-洋溪河段);启动大堤堤身工程的周铁段剩余部分工程,以及湖西滨湖地区影响处理工程的周铁、丁蜀、宜城、芳桥、新庄5个镇(街道)境内的圩区治理工程。
2021年完成大堤堤身工程的周铁段剩余部分工程以及湖西滨湖地区影响处理工程的周铁、丁蜀、芳桥、新庄四个镇(街道)境内圩区治理工程;启动大堤堤身工程的丁蜀段工程,以及湖西滨湖地区影响处理工程的和桥、高塍两个镇境内圩区治理工程。
2022年完成大堤堤身工程的丁蜀段工程,以及湖西滨湖地区影响处理工程的和桥、高塍两个镇境内圩区治理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特别是各管线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管线的迁移工作任务。
(二)各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要妥善处理各类阻挠工程施工的违法行为,既要确保地方稳定,又要创造良好环境,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市自然资源规划、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合理安排、科学实施征占地利用等工作,最大限度集约利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节省建设资金。
(四)市水利局要积极做好对上衔接和协调工作,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
(五)市审计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切实加强工程审计等工作,提升规范建设管理和投资绩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提升工程组织化程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工程建设以及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工程涉及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有序组织工程征地和施工协调配合工作,为推进工程进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宣传发动。针对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建设任务重、群众性强的实际,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工程建设重要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支持工程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财政支撑。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其中上级补助资金由市水利局与省水利厅沟通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工程涉及的征地补贴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进度下拨至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必须规范管理和支付;湖西滨湖地区影响处理工程涉及的征占地由所在镇(街道)协调解决。工程施工经费拨付按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指导督查。市水利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工程推进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施工单位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安全生产;要全程有力组织、推进、管理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建设规范、资金安全。
附件:1、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