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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至2020年3月27日)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04-05 15:2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981 生成日期 2020-04-05 公开日期 2020-04-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市,乡镇,机关 分类词 城乡建设,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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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纪友 宜综执罚﹝2020﹞第318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余纪友于2020年03月17日08时5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宝鸡路85号(小唐货运)门口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物流货物,占用城市道路面积为7平方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黄志敏 宜综执罚﹝2020﹞第2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黄志敏于2020年03月16日15时0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B32R0-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氿西路配电站应急检修通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母治洪 宜综执罚﹝2020﹞第2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母治洪于2020年03月15日14时30分左右,将方向盘式拖拉机(粤0928037-绿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静乐宾馆门口非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翠英 宜综执罚﹝2020﹞第297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马翠英于2020年3月18日8时3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环科园潢潼花园擅自携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凤良 宜综执罚﹝2020﹞第2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周凤良于2020年03月20日13时40分左右,将摩托三轮车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红塍桥下人行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并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施泉娣 宜综执罚﹝2020﹞第299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施泉娣于2020年3月18日9时3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苑擅自携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旭东 宜综执罚﹝2020﹞第30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被处罚人徐旭东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70-72号织发馆门口乱倒垃圾(废弃沙发),倾倒的垃圾约50公斤,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曹林 宜综执罚﹝2020﹞第30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曹林于2020年3月9日9时5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北路2号中国建设银行玻璃上乱张贴内容为“要装修找建行”的广告,面积约为12.98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大飞 宜综执罚﹝2020﹞第30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张大飞于2020年3月5日9时3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屺亭街道中桥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孙静 宜综执罚﹝2020﹞第30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孙静于2020年3月6日7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电瓶车在宜兴市融达汽车城7幢西侧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餐,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华海 宜综执罚﹝2020﹞第30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周华海于2020年3月6日7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电瓶车在宜兴市融达汽车城7幢西侧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餐,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洪仙 宜综执罚﹝2020﹞第30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张洪仙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擅自在宜兴市新街街道新城路1号氿洲国际广场商业用房1楼(刘一手火锅店)门前占用人行道堆放水泥等装修材料,占用人行道面积约6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汤总堂 宜综执罚﹝2020﹞第30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汤总堂于2020年3月18日7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和桥镇闸口村华联超市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根华 宜综执罚﹝2020﹞第30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根华于2020年3月17日10时3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和桥镇西横街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兰明 宜综执罚﹝2020﹞第30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兰明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在宜兴市和桥镇永昌路215号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水果,占用人行道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白梅 宜综执罚﹝2020﹞第30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白梅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在宜兴市和桥镇和新路鲜果时光水果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水果,占用人行道约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杜灵娟 宜综执罚﹝2020﹞第3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杜灵娟于2020年3月14日8时1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7J798-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瑞德康城东侧黄色网格线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德虎 宜综执罚﹝2020﹞第3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李德虎于2020年3月14日10时20分左右,将小型普通客车(苏D25R39-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东路碧水华庭北侧黄色网格线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雷云 宜综执罚﹝2020﹞第312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020年3月14日14时30分左右,被处罚人杨雷云在未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型轿车(苏KV611F-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湖大道新庄大桥南侧绿化带内,经现场测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1.2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4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肆拾元 0.024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朝烨 宜综执罚﹝2020﹞第313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020年3月17日9时30分左右,被处罚人余朝烨在未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型越野客车(苏B79N48-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洑溪路北侧草坪内,经现场测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1.1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3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玖拾玖元 0.0099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婷 宜综执罚﹝2020﹞第31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李婷于2020年3月14日15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湖公馆第40、42幢1-2层132号的元祖食品玻璃门窗上乱张贴内容为“踏青元舞曲”的广告,面积约为2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胡彪 宜综执罚﹝2020﹞第31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胡彪于2020年3月16日下午,在宜兴市高塍镇范道黎明街2号东坡百货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百货(塑料凳、锅子、卫生纸、拖把),占用人行道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小萍 宜综执罚﹝2020﹞第31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刘小萍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在宜兴市高塍镇范道黎明街34号阿牛蔬菜鲜肉直销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蔬菜,占用人行道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来芳 宜综执罚﹝2020﹞第31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来芳于2020年3月16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电瓶车在宜兴市高塍镇和高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纪友 宜综执罚﹝2020﹞第318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余纪友于2020年03月17日08时5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宝鸡路85号(小唐货运)门口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物流货物,占用城市道路面积为7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黄建明 宜综执罚﹝2020﹞第3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黄建明于2020年03月17日13时30分左右,将变型拖拉机(皖09/52865-绿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静乐宾馆门口非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卫强 宜综执罚﹝2020﹞第320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李卫强于2020年03月18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西路189号门口人行道上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脚手架,占用城市道路面积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兴市康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宜综执罚﹝2020﹞第321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宜兴市康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03月16日09时10分,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297号(康晟铜铝材)门口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切割机),占用城市道路面积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卢亚良 宜综执罚﹝2020﹞第32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卢亚良于2020年03月14日上午08时30分左右,驾驶车牌号为(苏BJ0616—黄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运送工程渣土,未做好密闭措施,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路段行驶过程中抛洒滴漏工程渣土,造成宜北路路段部分路面受到污染,污染路面长3米,宽1米,面积为3平方米,事后当事人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扫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罚款 罚款壹仟元 0.10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韦云川 宜综执罚﹝2020﹞第32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韦云川于2020年03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左右,驾驶车牌号为(苏BJ1395—黄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运送工程渣土,未做好密闭措施,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路段行驶过程中抛洒滴漏工程渣土,造成宜北路路段部分路面受到污染,污染路面长2.5米,宽1米,面积为2.5平方米,事后当事人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扫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罚款 罚款壹仟元 0.10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母治洪 宜综执罚﹝2020﹞第3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母治洪于2020年03月14日10时20分左右,将方向盘式拖拉机(粤0928037-绿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文泉巷和宜北路交界处,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谭辉 宜综执罚﹝2020﹞第325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谭辉于2020年03月10日下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叠翠路湖㳇小馄饨店门口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煤球炉,占用城市道路面积0.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邦恒 宜综执罚﹝2020﹞第32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邦恒于2020年3月10日08时43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新村23幢北侧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蔬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蒋琴 宜综执罚﹝2020﹞第327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蒋琴于2020年03月10日16时03分左右,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将室内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西木菜场西侧垃圾桶边,倾倒的建筑垃圾为50千克,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康飞 宜综执罚﹝2020﹞第3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康飞于2020年03月10日09时09分左右,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苏BQ3910—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西路海伦堡工地门口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宋胜伟 宜综执罚﹝2020﹞第3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宋胜伟于2020年03月13日14时00分左右,将小型桥车(苏BUC220—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西路海伦堡工地门口人行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黄道德 宜综执罚﹝2020﹞第33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被处罚人黄道德于2020年3月7日9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桃源路博爱汽车会馆门口从事车辆清洗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污水处理措施,随意排放车辆清洗产生的污水,致使周边环境受到污染,污染地面面积为5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群新 宜综执罚﹝2020﹞第33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被处罚人周群新于2020年03月11日13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静乐宾馆场地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在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该工地工程车辆在驶出工地出入口时车辆车身车轮未保持整洁,致使出入口路面受到尘土污染,污染面积为9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八)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培军 宜综执罚﹝2020﹞第3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王培军于2020年03月17日09时10分左右,将变型拖拉机(皖10/17926—绿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人行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并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正春 宜综执罚﹝2020﹞第3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徐正春于2020年03月16日13时40分左右,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苏BQ3613—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路海伦堡工地门口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并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7 2020-4-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程行良 宜综执罚﹝2020﹞第334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被处罚人程行良于2020年03月18日下午,将小型普通客车(浙E3877Y—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西路海伦堡施工工地门口的绿化带内,损坏城市草坪,经现场测量,面积为1.6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3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肆拾元 0.024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朱建国 宜综执罚﹝2020﹞第33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朱建国于2020年3月15日9时55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257号太古国际名品玻璃上乱张贴内容为“换季大清仓”的广告,面积约为0.45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肖军 宜综执罚﹝2020﹞第33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肖军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百年羊汤门前占用人行道堆放水泥、黄沙等装修材料,占用人行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孙晶晶 宜综执罚﹝2020﹞第33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孙晶晶于2020年3月16日14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新村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活禽(鸡),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吴秀珊 宜综执罚﹝2020﹞第34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吴秀珊于2020年3月16日8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西路48号RB珍奶玻璃橱窗上乱张贴内容为“什么都有 值得拥有”的奶茶广告,一共张贴了2处,总面积约为3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虎 宜综执罚﹝2020﹞第341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李虎于2020年3月15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板桥路太滆新村9幢105号店铺门前占用人行道堆放脚手架,占用人行道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史志华 宜综执罚﹝2020﹞第34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史志华于2020年3月18日7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小推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庙巷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竹笋,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1.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祖根 宜综执罚﹝2020﹞第34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陈祖根于2020年3月18日8时56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手推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朝阳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盆栽,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0.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印辉楠 宜综执罚﹝2020﹞第3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印辉楠于2020年3月17日9时1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MJ015A-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板桥商城禁停区域内,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松林 宜综执罚﹝2020﹞第34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马松林于2020年3月19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汽车在宜兴市西渚镇金泉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花盆,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6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边 宜综执罚﹝2020﹞第34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周边于2020年3月14日9时05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新村16幢101室楼下车库该店铺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内堆放部分蔬菜,从事经营活动,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未能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在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下没有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罚款 罚款壹仟元 0.10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潘以祥 宜综执罚﹝2020﹞第34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潘以祥于2020年3月11日下午,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东路111号(婉瑜百货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水果,占用人行道约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雪芳 宜综执罚﹝2020﹞第34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杨雪芳于2020年3月10日15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新村51幢27-28号店铺的临街门窗上乱张贴内容为“5G加速”的广告,一共张贴了3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旭保 宜综执罚﹝2020﹞第349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高旭保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土城路155号店铺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铝合金门窗,占用人行道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义亮 宜综执罚﹝2020﹞第350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王义亮于2020年3月13日14时30分左右,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驾驶轻型自卸货车(皖KP7971-蓝牌)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南段空地,倾倒的建筑垃圾约400公斤,占地面积约4平方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谢雄民 宜综执罚﹝2020﹞第3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谢雄民于2020年3月15日8时17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892TC-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兴路消防通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白福平 宜综执罚﹝2020﹞第35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白福平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南路16号小厨娘西侧占用人行道堆放砖头、水泥等物料,占用人行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许海燕 宜综执罚﹝2020﹞第353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许海燕于2020年3月14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9-4号(天健医药连锁店)店铺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部分装修物件,占用人行道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赖银欢 宜综执罚﹝2020﹞第354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赖银欢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南路567号(羊城汽车装璜)店铺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摩托车,占用人行道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芮年 宜综执罚﹝2020﹞第3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芮年于2020年3月18日9时30分左右,将重型平板货车(苏BQ1557-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王子湾酒店门口,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闵福根 宜综执罚﹝2020﹞第35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闵福根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二村44幢3号(德立门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铝合金,占用人行道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蒋彩荣 宜综执罚﹝2020﹞第3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蒋彩荣于2020年3月17日8时30分左右,将铲车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的人行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董建平 宜综执罚﹝2020﹞第3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葛建平于2020年3月18日8时1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T9718-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兴路消防通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海忠 宜综执罚﹝2020﹞第35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陈海忠于2020年3月18日上午,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新村14幢朝东店6号(日通电器)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旧冰箱、旧冰柜,占用人行道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邹庆田 宜综执罚﹝2020﹞第36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邹庆田于2020年3月11日9时26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怡丰小区2幢26号一层(印得来图文)店铺的玻璃窗上乱张贴内容为“复印、打印”的广告,一共张贴了2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郑思思 宜综执罚﹝2020﹞第361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郑思思于2020年3月17日10时00分左右,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东路170号店铺门口,倾倒的建筑垃圾约50公斤,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祝国平 宜综执罚﹝2020﹞第362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祝国平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东路292号店铺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脚手架,占用人行道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乐心 宜综执罚﹝2020﹞第36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沈乐心于2020年3月7日20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瓶三轮车在宜兴市屺亭街道便利中心东门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油炸食品,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唐瑞祺 宜综执罚﹝2020﹞第36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唐瑞祺于2020年3月14日7时3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瓶三轮车在宜兴市开发区职工服务中心东门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餐,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肖明英 宜综执罚﹝2020﹞第36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肖明英于2020年3月19日8时3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经济开发区东郊小学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雪荣 宜综执罚﹝2020﹞第36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陈雪荣于2020年3月16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华新东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6 2020-3-3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弯弯 宜综执罚﹝2020﹞第36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张弯弯于2020年3月16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渚钢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6 2020-3-3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秋芬 宜综执罚﹝2020﹞第36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陈秋芬于2020年3月17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张省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7 2020-4-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跃飞 宜综执罚﹝2020﹞第36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余跃飞于2020年3月17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渚钢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烧饼,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7 2020-4-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赵金通 宜综执罚﹝2020﹞第37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赵金通于2020年3月18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桃溪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柳洪根 宜综执罚﹝2020﹞第37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柳洪根于2020年3月18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人民南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日杂用品,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8 2020-4-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亚军 宜综执罚﹝2020﹞第37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亚军于2020年3月19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华东新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肖时飞 宜综执罚﹝2020﹞第37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肖时飞于2020年3月19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桃溪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19 2020-4-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彬 宜综执罚﹝2020﹞第37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徐彬于2020年3月20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银湖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产品,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兵 宜综执罚﹝2020﹞第3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刘兵于2020年03月20日08时30分左右,将重型自卸货车(皖P17335—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西路海伦堡工地对面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立新 宜综执罚﹝2020﹞第376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张立新于2020年03月19日14时00分左右,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西路海伦堡售楼处门口占用城市道路摆放桌椅、遮阳伞,占用城市道路面积为6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伟 宜综执罚﹝2020﹞第37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2020年03月16日09时00分左右,被处罚人王伟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苏BJ5051—黄牌)行驶在宜兴市宜城街道红塔路大富豪工地门口时,未将车轮冲洗干净,导致车轮带泥行驶,造成宜兴市宜城街道红塔路大富豪工地门口路面受到污染,污染路面长6米,宽5米,面积为30平方米,事后当事人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扫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3-26 2020-4-1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盘华 宜综执罚﹝2020﹞第3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李盘华于2020年03月19日08时30分左右,将叉车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云 宜综执罚﹝2020﹞第379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杨云于2020年03月19日14时00分左右,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星东街中星湖滨城售楼处门口人行道上,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有300公斤,占地面积3平方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谈余松 宜综执罚﹝2020﹞第3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谈余松于2020年03月21日08时4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838TE-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路金三角车站北侧通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瞿祥盛 宜综执罚﹝2020﹞第381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瞿祥盛于2020年3月19日14时13分左右,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叠翠路首宜·丝荟华帝门口人行道上,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有300千克,占地面积5平方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刚 宜综执罚﹝2020﹞第3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王刚于2020年03月18日15时09分左右,将重型自卸货车(皖C58410—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红塍桥匝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冯昶 宜综执罚﹝2020﹞第383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冯昶于2020年03月19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路小商品市场1幢817号筑客铭墅装饰门口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脚手架,占用城市道路面积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祖光 宜综执罚﹝2020﹞第384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祖光于2020年03月16日晚上,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中路烧鸡公遠洋门口占用城市道路摆放龙虾型气模,占用城市道路面积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锡平 宜综执罚﹝2020﹞第3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张锡平于2020年03月21日15时13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87H52—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路金三角车站北侧通道口,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耀华 宜综执罚﹝2020﹞第3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张耀华于2020年03月21日15时37分左右,将变型拖拉机(皖09/54457—绿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广汇南路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戴学芳 宜综执罚﹝2020﹞第38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戴学芳于2020年3月18日13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周铁镇分百路分水林场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杂货,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郑金学 宜综执罚﹝2020﹞第38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郑金学于2020年3月18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周铁镇周前天路天健药店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山芋,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燕 宜综执罚﹝2020﹞第38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马燕于2020年3月19日8时4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瓶车在宜兴市官林镇滨湖花园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慢慢 宜综执罚﹝2020﹞第39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慢慢于2020年3月7日16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万石镇老街农贸市场入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朱长安 宜综执罚﹝2020﹞第39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朱长安于2020年3月20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万石镇港北路中段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树苗,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传美 宜综执罚﹝2020﹞第39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杨传美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在宜兴市杨巷镇中桥路山东水果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水果,占用人行道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史超逸 宜综执罚﹝2020﹞第39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石超逸于2020年3月19日14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摩托车在宜兴市杨巷镇新芳新东路菜场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花木,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锡芳 宜综执罚﹝2020﹞第39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沈锡芳于2020年3月20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摩托车在宜兴市杨巷镇新芳菜场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毛笋,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建飞 宜综执罚﹝2020﹞第39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周建飞于2020年3月19日8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杨巷镇菜场北门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花木,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闾新冬 宜综执罚﹝2020﹞第39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闾新冬于2020年3月20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汽车在宜兴市高塍镇宜金线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草莓、番茄,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8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赵建平 宜综执罚﹝2020﹞第39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赵建平于2020年3月21日7时3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和桥镇和新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金香 宜综执罚﹝2020﹞第39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徐金香于2020年3月21日上午,在宜兴市和桥镇东横街小陈香烛佛教用品批发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纸钱,占用人行道约6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全明 宜综执罚﹝2020﹞第39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刘全明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在宜兴市和桥镇鹅洲东路唯嘉果园水果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水果,占用人行道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思东 宜综执罚﹝2020﹞第40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陈思东于2020年3月20日8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和桥镇鹅洲东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餐,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广灰 宜综执罚﹝2020﹞第40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时广灰于2020年3月19日上午,在宜兴市和桥镇农贸市场南门鲜果蔬便民超市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蔬菜水果,占用人行道约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范旭东 宜综执罚﹝2020﹞第4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范旭东于2020年03月22日09时00分左右,将轻型自卸货车(苏BV01H1—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兴市宜城街道广汇南路机动车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并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扣龙 宜综执罚﹝2020﹞第4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陈扣龙于2020年03月22日13时45分左右,将方向盘式拖拉机(皖0473439—绿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兴市宜城街道前曲坊路绿化带与人行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何鑫 宜综执罚﹝2020﹞第404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何鑫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雁行路大富豪工地北侧人行道上占用城市道路摆放泡沫空心砖,占用城市道路面积8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才法 宜综执罚﹝2020﹞第4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沈才法于2020年03月22日09时12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U567R—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路金三角车站北侧通道口,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凤孟弟 宜综执罚﹝2020﹞第4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凤孟弟于2020年03月20日08时30分左右,将小型面包车(苏BT38E1—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大道金三角汽车站北侧通道口,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汪昌胜 宜综执罚﹝2020﹞第40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汪昌胜于2020年3月19日下午,在宜兴市和桥镇农贸路45号蔬菜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蔬菜,占用人行道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3 2020-4-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志中 宜综执罚﹝2020﹞第40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周志中于2020年3月20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钱墅人家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田四头 宜综执罚﹝2020﹞第41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田四头于2020年3月23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面包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新源菜场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食用品,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海祥 宜综执罚﹝2020﹞第41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海祥于2020年3月20日18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小卡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新源菜场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大枣,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7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杏华 宜综执罚﹝2020﹞第41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杨杏华于2020年3月20日8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货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新东路宜官路十字路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鸡,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6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小平 宜综执罚﹝2020﹞第41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徐小平于2020年3月21日7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小货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庆源大道塍芳路路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大麻花,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6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骈巧 宜综执罚﹝2020﹞第41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骈巧于2020年3月21日7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电瓶车在宜兴市湖㳇镇老街天健药店对面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玉米棒,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章芹 宜综执罚﹝2020﹞第41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高章芹于2020年3月19日15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万石镇老街农贸市场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蔬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贺照志 宜综执罚﹝2020﹞第41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贺照志于2020年3月23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万石镇新星路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包子,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丽君 宜综执罚﹝2020﹞第41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丽君于2020年3月15日16时2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湖㳇镇张阳村张灵慕线塔山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土特产,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功选 宜综执罚﹝2020﹞第41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张功选于2020年3月16日8时08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湖㳇镇老街农产品平价商店东侧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才青 宜综执罚﹝2020﹞第41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陈才青于2020年3月15日7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湖㳇镇银湖南路农贸市场大门外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春笋,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菊芬 宜综执罚﹝2020﹞第42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李菊芬于2020年3月15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湖㳇镇张阳村桥阳路路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竹笋,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韩修华 宜综执罚﹝2020﹞第42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韩修华于2020年3月15日13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湖㳇镇张灵慕线菩提精舍对面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春笋,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陆暗明 宜综执罚﹝2020﹞第42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陆暗明于2020年3月21日19时3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屺亭街道五星花园一期北门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大米,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仲平 宜综执罚﹝2020﹞第42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张仲平于2020年3月20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融达汽车城宝沃汽车维修店西侧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早餐,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田寿菊 宜综执罚﹝2020﹞第42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田寿菊于2020年3月20日14时2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屺亭街道东郊小学门前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红薯,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阿军 宜综执罚﹝2020﹞第43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任阿军于2020年3月20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人民南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农产品,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0 2020-4-4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向荷珍 宜综执罚﹝2020﹞第43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向荷珍于2020年3月21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桃溪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1 2020-4-5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查爱芳 宜综执罚﹝2020﹞第43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查爱芳于2020年3月21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瓶车在宜兴市张渚镇人民南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日杂用品,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1 2020-4-5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岳磊 宜综执罚﹝2020﹞第43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岳磊于2020年3月22日13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张渚镇人民南路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花木,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2 2020-4-6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林煌礼 宜综执罚﹝2020﹞第43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林煌礼于2020年3月21日上午,在宜兴市新建镇新昌路的伊人红妆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小百货,占用人行道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邵长春 宜综执罚﹝2020﹞第43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邵长春于2020年3月20日14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卡车在宜兴市新建镇老宜金线中丽大酒店路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树苗,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胡红国 宜综执罚﹝2020﹞第43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胡红国于2020年3月21日10时1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湖㳇镇老街新港湾旅店西侧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小番茄,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蒋美荣 宜综执罚﹝2020﹞第43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蒋美荣于2020年3月22日12时1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货车在宜兴市湖㳇镇金湖路尚湖苑小区前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桃树苗,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8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兆辉 宜综执罚﹝2020﹞第43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兆辉于2020年3月22日13时45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湖㳇镇老街佳明漆业店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红梅 宜综执罚﹝2020﹞第44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红梅于2020年3月22日8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湖㳇镇金湖路大东小区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蔬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君 宜综执罚﹝2020﹞第44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杨君于2020年3月20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芳桥街道孝侯路恒大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甘蔗,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蔡有柱 宜综执罚﹝2020﹞第44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蔡有柱于2020年3月23日9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芳桥街道芳扶路优乐多超市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鲫鱼,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桂荣生 宜综执罚﹝2020﹞第44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桂荣生于2020年3月22日13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周铁镇解放路嘉佰乐广场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小吃,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华容 宜综执罚﹝2020﹞第44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任华容于2020年3月22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周铁镇解放路周铁村委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小吃,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4 2020-4-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曹敏 宜综执罚﹝2020﹞第44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曹敏于2020年3月19日15时55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富丽花园1幢109、10号(民生银行)的玻璃窗上乱张贴内容为“理财产品”的广告,面积约1平方米,一共张贴了1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汤立中 宜综执罚﹝2020﹞第4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汤立中于2020年3月22日8时4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Z7818-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消防通道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振轩 宜综执罚﹝2020﹞第45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周振轩于2020年3月13日14时49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25号屋托邦房产店铺的橱窗上乱张贴内容为“房源”的广告,面积约6平方米,一共张贴了36张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韦付海 宜综执罚﹝2020﹞第45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韦付海于2020年3月22日8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谢桥西路附近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家禽,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景 宜综执罚﹝2020﹞第452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全景于2020年3月21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新村商业网店南幢102室(浠妈螺蛳粉)店铺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泡沫箱,占用人行道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仲辅 宜综执罚﹝2020﹞第45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被处罚人张仲辅于2020年3月2日下午,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50号(世豪国际)设置户外广告,内容为文字“世豪国际”,材质为铝合金,面积约1平方米,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没有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丽 宜综执罚﹝2020﹞第45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徐丽于2020年3月20日15时12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烤山芋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森林公园北门入口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山芋,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永春 宜综执罚﹝2020﹞第455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020年3月13日9时00分左右,被处罚人张永春在未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型轿车(苏B7A97U-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东侧绿化带内,经现场测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2.45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4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肆佰玖拾元 0.049000  2020-3-27 2020-4-1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志峰 宜综执罚﹝2020﹞第459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陈志峰于2020年3月21日8时30分左右,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驾驶变型拖拉机(皖09-18568-绿牌)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浦路北侧空地,倾倒的建筑垃圾约500公斤,占地面积约4平方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7 2020-4-1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超 宜综执罚﹝2020﹞第4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被处罚人刘超于2020年3月23日14时30分左右,将变型拖拉机(豫15/41549-绿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东路路边,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陆汉忠 宜综执罚﹝2020﹞第463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陆汉忠于2020年3月22日下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东路龙潭新村14幢3号店铺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家具桌椅,占用人行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蒋娇 宜综执罚﹝2020﹞第46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蒋姣于2020年3月19日10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22号天健医药连锁店铺的玻璃窗上乱张贴内容为“医保刷卡、天健会员日”的广告,面积约6平方米,一共张贴了4张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仇明 宜综执罚﹝2020﹞第465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仇明于2020年3月22日上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南桥南堍店铺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脚手架、铝合金框架,占用人行道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庄爱华 宜综执罚﹝2020﹞第466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庄爱华于2020年3月22日下午,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184号店铺(城南水果超市)门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废弃杂物,占用人行道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3-25 2020-4-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季云 宜综执罚﹝2020﹞第46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季云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在宜兴市杨巷镇新芳新东路季云水果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水果、蔬菜等,占用人行道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6 2020-4-1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丹丹 宜综执罚﹝2020﹞第46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陈丹丹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在宜兴市杨巷镇新芳新西路汤记水果店超出门窗占用道路经营炒货,占用人行道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6 2020-4-1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静娜 宜综执罚﹝2020﹞第46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周静娜于2020年3月23日9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 杨巷镇新芳村新芳桥东侧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苹果,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3-26 2020-4-1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西才 宜综烟罚﹝2020﹞第132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 被处罚人代西才于2020年3月15日9时28分左右,在新庄街道宜官路538号燃放烟花爆竹,燃放了五组烟花爆竹,以上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属于宜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3-15 2020-3-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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