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6514 | 生成日期 | 2020-04-17 | 公开日期 | 2020-04-1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意见 |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农副产品,安全生产 | 分类词 | 农业,安全生产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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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安全生产 |
各科(站、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无锡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宜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宜兴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宜办发〔2019〕106 号),结合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无锡市“10.10”“10.13”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宜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安全运行的特点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协调统一,明确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相关责任人,落实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保障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工作重点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1”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渔业安全生产、农药和兽药及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农机安全生产:对全市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库房与作业场所,变型拖拉机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机械设备开展督查整治。
渔业安全生产:对全市水域范围内从事捕捞业和养殖业的渔业主体进行排查整治;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落实,规范渔船安全生产秩序,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打击渔业违规捕捞行为,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农药、兽药和畜禽屠宰行业:落实全市农药、兽药和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仓库和门店的监督管理。
其他职能科室根据工作内容,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细致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三、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调度全局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相关科(站、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以渔业生产、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督促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承办市农业农村专委会交办的相关事项。
农机科:制定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和建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监管对象清单。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整改清单,督促各类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渔政监督大队:梳理和建立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监管对象清单,制定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规范涉渔船只的集中管理秩序,督促全市渔民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守则。开展全市渔船检验工作,杜绝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船只作业情况。承担全市渔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植保植检站: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全市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监管。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预测预警、防治信息发布与技术指导。搞好植物检疫,防止检疫性病虫草害传播、蔓延。对病虫灾害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防范重点,制定有效的防范预案和措施。协同执法大队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等。
畜牧兽医科:开展兽药和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组织对全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畜牧兽医检测实验室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再排查,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和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建立整改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结果跟踪。
科技与教育科: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沼气工程、户用沼气等设施以及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需报废沼气设施的处置情况。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人,组织问题落实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农田建设与现代管理科:应对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对所管理的在建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影响,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制定防范措施,预防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影响,切实避免各类工程事故的发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力度,把好基地产品准出关;完善和实施农产品检测制度,加强重点时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跟踪监测;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大队:负责抓好对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协调相关部门,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进行定期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药行为;对举报迅速反映,快速处理,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农户利益;开展农资抽样,对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支持。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应对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对粮油作物的危害。主要对高温、干旱、暴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防范重点,制定有效的防范预案和措施,确保粮油作物生长安全。
蔬菜办:对全市蔬菜生产领域的设施设备进行隐患发现并及时整改排除。
水产畜牧站:配合监管执法部门做好水产种苗、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会同属地政府做好对水产品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用电安全进行督查。
办公室:承担日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收发、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承担机关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财务科: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监管资金保障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成立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局党委、行政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推动不力、行业监管不到位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3、强化能力建设。各科(站、办)要加强学习,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水平与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要细化、做实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方案,深入梳理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和风险点,有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督促监管对象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在具体督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