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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4-30 15:28:04   [ ]   浏览次数:

   为认真落实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职责,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此制度适用于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以及具体工作人员。

     一、信息产生制度

     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每一个信息在产生时,由经办人提出公开的种类,经部门负责人核定,报党政办公室审查,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发。

     二、信息公开和更新制度

     1、信息公开方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规定,经开区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方式,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除主动公开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经开区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信息公开时限

     经开区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网站内容的更新以及网络维护等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依申请公开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内作日内予以答复;若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开区分管领导同意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15个工作日的期限内。

     三、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完善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开发区公开的凡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能会影响第三方权益的,要书面征询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处理。

     四、审核保密制度。当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报开发区党政办审核确认,党政办也不能确定的但需提出意见后报开发区分管领导决定。

     五、沟通协调制度。

     凡需公开的信息,由党政办根据当前形势以开“菜单”形式向部门提出,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报党政办负责人审核后,交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需公开的信息凡内容涉及科室和部门之间的,具体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进行协调确认后方能发布。

      六、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87660811,传真号码:87660888,通信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庄路16号,邮政编码:214203。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宜兴市监察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举报。监督电话:87971988,传真号码:87971988。通信地址: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内。邮政编码:214206。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也可以向宜兴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举报,举报电话:87986219,传真:87986208,办公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市政府大院7号楼319室。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