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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4-30 10:23:0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3914 生成日期 2020-04-30 公开日期 2020-04-30
文件编号 宜政办发〔2020〕2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建设,森林,文件 分类词 城乡建设,林业,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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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2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2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2020—2022)〉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防扑救能力,保障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完善紧密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基础设施网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围绕“两山”理论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宜兴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节约、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林区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单位为建设主体,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更好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建设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属地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保障林业产业发展、森林生态安全为目标,着力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构筑更为严密的护林防火基础设施网络,提升防扑火水平。探索创新森林火灾扑救新机制,积极实施“引水上山”工程,确保重点景区、林区、人类活动密集区林道、防火通道、蓄水池等为林业生产、林区生活、森林火灾扑救等服务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保障生态安全、产业振兴。到2022年,宜南山区基本实现林区道路畅通,扑火救灾用水储备充足,防火能力进一步提升的保障目标。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建设区域

  宜兴市丁蜀镇、张渚镇、湖父镇、太华镇、西渚镇、新街街道、市林场、市大贤岭林场、江苏省芙蓉茶场等宜南山区。

  (二)建设期限

  2020年1月到2022年12月。

  (三)建设内容

  新建森林防火通道共计119.8公里, “引水上山”工程6处,森林防火蓄水池48个,护林哨(岗)62个(含语音提示器),森林防火宣传设施及森林火灾先期处置扑救装备等(建设计划详见附表)。

  (四)投资概算与奖补措施

  按照《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规划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林业局返还市(县)级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补贴资金按实际工程量经验收后拨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建设方案,配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各地各相关单位的年度建设方案要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加强建设管理。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提高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绩效,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要按照严格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等必要程序,切实保障建设质量。工程竣工后,要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同时递交工程决算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等。工程验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统一组织。

  3、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各项建设工程按照高质量完成。工程通过市验收组验收后,市财政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投资额给予相应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建森林防火通道砂石路面10万元/公里、硬质路面20万元/公里;森林防火蓄水池按工程量补贴(设计蓄水量200立方米以下的补贴10万元/个、蓄水量500立方米以下的补贴不超过15万元/个);“引水上山”工程(含蓄水池、输水管道、泵房、高扬程森林消防泵等)补贴不超过50万元/处(套),护林哨(岗)补贴4万元/个(含森林防火宣传语音提示播报器)。

       宜政办发[2020]28号 附件宜兴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统计表+-+副本(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