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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2020年度施工招标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出台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0-05-08 15:13:4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680 生成日期 2020-05-08 公开日期 2020-05-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基建,建设,建筑 分类词 交通,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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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近日,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宜招管发〔2020〕5号)。 应用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性政策文件有五项。

  近日,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宜招管发〔2020〕5号)。

   应用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性政策文件有五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关于做好宜兴市建筑业企业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宜住建〔2019〕68号)、《关于做好宜兴市市政和照明企业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宜住建〔2019〕70号)、《关于做好宜兴市建筑业企业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宜住建〔2020〕23号)。

   应用办法主要构成内容有五部分:投标人信用分计分方法、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信用评价结果在评标办法中的应用、信用排名入围法、其他事项。

   相比去年的应用办法,新办法主要变化有三点:一是信用标权重改为1-5%,设5个档次随机抽取,增强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性;二是规定信用标和信用排名入围法不得同时采用,但可以同时采用省招标办规定的5种入围方法以提高开评标效率;三是规定大型以上工程投标人信用分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挂钩时,可以提高权重至2-6%,同时对业绩奖项的名称按上级规定作了调整。本次调整将有利于扩大招投标竞争,进一步遏止串通投标。

   新应用办法的出台,是宜兴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将对宜兴市社会信用体系整体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