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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屺亭街道三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塍村民委员会与学圩村民委员会合并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5-20 14:06:5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892 生成日期 2020-05-20 公开日期 2020-05-20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0〕7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文件,批复,公开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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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20〕71号市政府关于同意屺亭街道三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塍村民委员会与学圩村民委员会合并的批复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71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屺亭街道三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塍村民委员会与学圩村民委员会合并的批复

屺亭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屺亭街道三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塍村民委员会与学圩村民委员会合并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三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塍村民委员会与学圩村民委员会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三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三阳社区。

  以上区域调整以及居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三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塍村民委员会、学圩村民委员会的名称自行终止。新组成的居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及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