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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可获资金补助

补助资金限额为200万元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5-26 09:10:0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671 生成日期 2020-05-26 公开日期 2020-05-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作物,农副产品,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农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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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5月25日,宜兴市将对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这是宜兴市首次对开展“田保姆”服务的单位实施补助。

  5月25日,宜兴市将对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这是宜兴市首次对开展“田保姆”服务的单位实施补助。

  “随着农田生产管理和服务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步伐加快,为种田大户提供从农资配送、田间管理、粮食收获到烘干的‘一条龙’服务,成为农户节本增效的一个关键。”市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合作科科长李洪军介绍。从2010年开始,我市就尝试鼓励涉农单位以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的形式,为部分种田大户提供农田托管式服务。通过实践,“田保姆”式的托管服务已受到越来越多的种植大户欢迎,托管面积也日益增多,不仅保证了稻米质量安全,而且提高了种植效率、节约了成本。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将对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按规定,补助对象为我市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服务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全托管、半托管服务[耕、种(育、插)]1000亩以上(不含自我流转土地服务面积)的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项目资金限额为200万元,按全市任务4万亩计算,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48元,计192万元左右;第三方审计按合规程序操作确定单位,测算约8万元。

  补助重点为粮食生产“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烘)”四个环节,其中每亩作业量占比按机耕36%、机种(育、插)27%、机防10%、机收(烘)27%(机烘800斤干谷折算成1亩按27%测算)。全程机械化服务(包括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按100%结算补助,每亩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48元;单个环节按单个相应比例标准结算补助,单个环节每亩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元。补助方式为去年已签订并实际发生的作业量纳入补助范围(稻、麦各1季),服务主体需提供合同、作业台账、满意度调查和真实性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实际作业量和满意度通过第三方核查、服务协议核对和服务对象走访测评调查相结合进行核实。按要求,各单位应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