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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5-29 09:46:0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880 生成日期 2020-05-29 公开日期 2020-05-29
文件编号 宜政办发〔2020〕4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节能减排,通知,公开 分类词 能源,环保,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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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4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落实我市节能降耗工作责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绿色健康发展,我市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宜兴实际,制订了《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期。做好今年的节能工作,对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耗工作重点,落实节能责任,强化节能措施,现就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和无锡市关于节能降耗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坚持能源消费总量与能耗强度“双控”,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新局面,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下降2%,万元产值能耗下降6%;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增长7%,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增长6%;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量10.2万吨标准煤,实施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11个以上;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家以上,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27家;完成能耗在线监控企业27家;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9%,预拌砂浆供应量达20万吨。

  三、工作重点

  1、严格落实“双控”目标任务。一是强化“双控”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双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及时向各板块和各重点用能单位分解落实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按季度发布节能目标预警通报,督促和指导目标进度滞后的板块抓紧调整工作举措,力争各项能耗指标通过年底市级考核。二是狠抓“双控”源头审查。投资主管部门应从严把关高能耗新建、扩建项目的准入,对建材、石化、化工、有色、印染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等量、减量置换政策,做好竣工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从单耗水平、能效等级、地区影响等方面严控能耗增长的源头。三是做细“双控”监测预警。积极配合上级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对列入“百千万”行动的企业形成全覆盖,并及时对接省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同步,依靠信息化能源计量手段实时分析能耗总量和强度走势,强化“双控”抓手。

  2、全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一是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优化服务指导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科学引导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的示范创建工作,引领全市绿色制造体系走向成熟。二是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和能源审计。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装备,进一步减少物料、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深挖节能降耗潜力,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三是切实加强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的资源消耗和工艺特点实施精益生产,强化工业“三废”的回收利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协调;规范废塑料、废轮胎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准入,对已公告准入的企业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并重点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进一步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对2017-2019年的替代项目开展“回头看”。

  3、大力发展先进特色产业。一是做强产业品牌。以环科园、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为载体,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先进特色产业做大规模、提升层次、健康发展,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积累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优势产能输出,争取在体量上有突破、质量上有飞跃,打造一批具备较强的行业话语权、品牌知名度、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二是加大对上争取。积极争取省节能与循环经济资金、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扶持,争取更多的企业列入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争取更多的产品列入国家鼓励的先进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三是促进对外交流。举办一系列创新创业大赛、中外企业合作交流会、产业协作配套对接会、产业高峰论坛和发展峰会等活动,促进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项目招引和技术合作,扩大我市特色产业的品牌效应。

  4、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一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指导和督促全市27家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节能目标、排出节能改造计划、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等各项工作,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所有列入“百千万”行动的工业企业应于2020 年9月30日前全部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并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能源审计报告。二是实施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工程。推进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高效电机、LED照明等节能产品,推动企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项目,全年力争实施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11个以上。三是引导工业企业转向智能化发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一批高耗能行业充分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配料、制造、运输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整合,减少生产工程中物料和能源的浪费,提升企业节本降耗水平;加快发展新材料、光电通信、智能装备等先进制造业,打通新老产业之间的配套衔接,助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四是优化非工业领域节能降耗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力求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9%、预拌砂浆供应量达20万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加快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优化交通运输装备结构,形成高效率、低排放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领域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监管的流程、机制、系统,进一步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智能节水设备等产品。

  5、持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监察办法》,加强节能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监察规范,逐步成形职责清晰的节能监察组织体系,不断提高节能监察工作效能和业务水平。开展2020年节能执法专项行动,围绕能耗限额、能源利用、能耗设备、能管岗位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系统全面的节能监察,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对超限额标准或违规使用淘汰类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对存在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未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用能设备等违法行为的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严格按照国家、省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标监察检查,实行水泥行业用电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重点查处落后用能设备,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加快淘汰落后电机、风机、变压器等高耗能设备,高耗能配电变压器100%淘汰。

  6、积极创新各项工作机制。一是配合实施工业节水行动计划。深化水效领跑者示范引领,推进企业实施全方位节水技术改造,建设一批重点水效提升项目,建立一批节水标杆企业。促进节水技术推广应用与创新集成,推动水的梯级利用和集中处理,培育一批节水标杆园区。二是建立能源消耗预算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地区能源消耗预算指标核定、分解、预算管理制度的,根据无锡市下达我市能源消耗总量与强度的目标要求,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等,确定年度预算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分解落实到各镇(园区、街道)。建立健全能源消费通报制度,按月、按季公告能源消费情况,对超过能源消费预算目标的地区进行预警通报。三是做好项目节能量交易服务。推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能耗项目开展节能量交易,实行能耗等量置换。加强新建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节能审查“闭环”管理。四是拓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机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鼓励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进一批投资总额大、节能效益明显的示范项目。五是贯彻节能信用管理办法。根据《无锡市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失信行为的认定与惩戒,强化规范用能和企业信用的挂钩联动,科学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强信用管理,防范失信风险,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四、保障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各镇(园区、街道)负责属地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能源管理,挖掘节能降耗潜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挂钩。市工信局作为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节能工作及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

  2、加强监测预警。加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跟踪监测分析,定期发布完成目标进度晴雨表,对完成进度目标滞后地区预警,督促滞后地区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加强企业能源计量与统计基础工作,完善能源消耗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合作机制,确保全年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政策引导。加大绿色化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激励导向,支持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开展清洁生产、能源审计等工作,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奖励资金,推动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各镇(园区、街道)要积极宣传有关激励政策,鼓励高耗能企业加大投入,进行节能改造升级,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4、动员全社会参与。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树立节能就是创造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重视节能教育和培训,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开展节能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发挥各种媒体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自觉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附件: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各镇、园区、街道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