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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的通知
来源:高塍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29 11:03:25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881 生成日期 2020-05-29 公开日期 2020-05-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高塍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疗,医药,防疫,行政,活动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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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打造健康人居环境,预防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打造健康人居环境,预防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共分三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4月10日)

  各村、社区、单位制定灭杀方案,开展环境整治,清理鼠类、蚊蝇孳生场所,为药械投放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4月25日)

  全面投放灭鼠毒饵和器械,做到点多量足,及时补充毒饵,确保覆盖率、到位率、饱和率。

  对绿地公园、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药物喷洒,降低蚊蝇密度,如遇雨天适当延长。

  (三)总结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全面清除垃圾、鼠尸、鼠屎等,集中收集进行处理。做好查漏补缺和灭鼠后的鼠密度调查。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发动

  各村、社区、单位要把此次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风险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的重要性,普及除害防病知识,因地制宜使用除害方法。

  (二)明确分工,科学防治

  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社会公共环境的灭鼠和露头蚊蝇的消杀工作,包括蚊蝇孳生地的清理、防蝇灭鼠设施的布放和修缮、公共环境灭蚊制剂、灭鼠药投放、告居民书的张贴、居民用药的免费发放。各单位要专门安排力量,认真抓好本单位的灭鼠和露头蚊蝇消杀工作,完善仓库保管制度。

  要坚持以环境治理和物理防制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按照露头蚊蝇消杀技术要点和春季灭鼠技术要点(附件1)开展消杀工作。各村、社区、单位要把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工作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国家卫生镇、江苏省健康镇成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单位、居民动手清除各类积水,清除垃圾、卫生死角和露天粪缸等蚊蝇和鼠类孳生环境。

  (三)规范用药,安全第一

  各村、社区、单位的本次活动用药由镇卫健办统一下发,分配数量见病媒防制药物分配表(附件2)。用药物消杀和投放灭鼠毒饵期间,要妥善保管好食物、断绝鼠粮,及时清除鼠粪、鼠尸等鼠迹,鼠尸应做到集中收集、深埋处理。

  药物下拨、领用各环节必须落实进出数量登记和签名等可溯源管理制度,发放时必须凭居民身份证办理领用签名登记手续,并留存身份证号码,领用登记表见(附件3)。

  各村、社区、单位消杀和鼠药投放前应当张贴告知书,切实做好严防误食鼠药及误食中毒后如何解毒的宣传和应急工作。加强对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和管护,严禁捡食毒饵;管好家禽家畜,避免误食毒饵;接触消杀药物后,及时用流水冲洗。

  附件:

  1.露头蚊蝇消杀技术要点、春季灭鼠技术要点

  2.2020年各村、社区、单位春季病媒防制药物分配表

  3.病媒生物防制药物领用登记表

  附件.docx

  高塍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