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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我市出台意见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5-29 09:27:4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884 生成日期 2020-05-29 公开日期 2020-05-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主题(二) 妇女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法律,社会保障,妇幼 分类词 司法,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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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日前,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两家单位将在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

  日前,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两家单位将在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

  根据《意见》,我市将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机制、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社会支持体系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快速处理通道,进一步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据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机制方面,市人民法院将成立由法律、心理、社会工作、妇联维权等领域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的家事调解工作室,在妇联组织组建法律咨询志愿服务队,线上线下提供婚姻、家庭、侵权等领域的法律咨询;融合“法官进网格”和“家事调解工作室”建设活动,发挥多方优势,共同促进家事纠纷基层预防化解;建立健全信访互动机制,就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案件,两单位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或提出司法建议。

  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上,将加强亲职教育的合作,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探望权等亲权关系诉讼,积极引导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和家庭矛盾;选任熟悉妇女儿童心理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预备人选,充分发挥妇联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委托妇联组织推荐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婚姻心理咨询、家庭矛盾分析、科学育儿辅导等有关心理健康的服务,为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提供心理支撑。

  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快速处理通道建设方面,将加强侵权之诉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涉及人身权益的诉讼,开辟完善涉及人身权益诉讼的绿色通道;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合作,促进与妇女、儿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完善;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支持力度,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真正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立法精神贯彻于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