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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督查“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5-29 09:21:4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886 生成日期 2020-05-29 公开日期 2020-05-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行政,督察,安全生产 分类词 行政事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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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眼下,全市“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昨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带领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先后来到万石、高塍、官林等地,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眼下,全市“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昨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带领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先后来到万石、高塍、官林等地,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厂中厂”是指同一厂区内经租赁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部分“厂中厂”由于管理混乱、责任不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直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当天,副市长一行对无锡微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神州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厂中厂”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认真听取了厂房出租方、承租企业等相关情况介绍,仔细查看了各企业生产车间管理、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副市长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摸排和监管工作,尤其加强对城郊、镇郊等地区“厂中厂”的摸排,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整治督办,确保整治到位。相关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生产,同时做好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督查中,副市长强调,“厂中厂”企业出租方务必要加强对承租企业的摸底、协调、管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厂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承租企业要依法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板块要高度重视,通过各项务实举措,实现全市范围内所有“厂中厂”承租企业安全风险可控,为宜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