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1964 | 生成日期 | 2020-06-05 | 公开日期 | 2020-06-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 | 司法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法制,程序,行政,事务,纪要 | 分类词 | 司法,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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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6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6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宜兴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司法局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
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市各相关部门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填写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外新增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列入本年度计划内方可送审。
附件:1、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外新增规范性文
件立项申报表。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