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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制定计划》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司法局 时间:2020-06-05 09:55:10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1964 生成日期 2020-06-05 公开日期 2020-06-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 司法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法制,程序,行政,事务,纪要 分类词 司法,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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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6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6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宜兴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司法局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

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市各相关部门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填写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外新增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列入本年度计划内方可送审。

 

附件:1、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外新增规范性文

             件立项申报表。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