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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0-06-17 16:37:0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2362 生成日期 2020-06-17 公开日期 2020-06-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医院,医疗,药品市场,市场秩序 分类词 卫生,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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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委实际,修订了《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

委机关各科室、市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江苏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3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促进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委实际,修订了《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附件1-3)。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起,我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三项制度”达到100%。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达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不断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培训,强化考核。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和调研,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建设队伍,保障经费。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不断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按照“不见面审批”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做好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对接,促进执法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逐步实现执法文书网上生成、执法规范精准推送、争议焦点自动提示、疑难案例网上探讨、执法数据高效共享。

  附件:1.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docx

  2.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 .docx

   3.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docx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