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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0-06-18 14:31:3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2216 生成日期 2020-06-17 公开日期 2020-06-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定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科技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政策支持,科学,技术 分类词 经济管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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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按锡科〔2020〕44号)要求,现就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称“三类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度入库申报采取“定期受理、集中评审、分批入库”的原则。市科技局将分两批受理申报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日。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锡委发〔2018〕53号)、《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2018-2022年)》(锡委办发〔2018〕72号)和《宜兴市创新型企业“雁阵”培育计划(2019—2022年)》(宜办发〔2019〕55号)等文件精神,培育壮大我市创新型企业集群,根据《2020年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锡高科〔2020〕44号)有关要求,现就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称“三类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度入库申报采取“定期受理、集中评审、分批入库”的原则。市科技局将分两批受理申报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日。

  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每年组织一次,第一批申报且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可申请参加今年组织的评价遴选,第二批申报且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可申请参加以后年度组织的评价遴选。除2019年已通过遴选的企业外,所有在库企业均可申报参与2020年的评价遴选。

二、入库条件

  企业入库条件按照修订后的《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锡科高〔20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

  1.雏鹰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的说明。

  成立不超过8年的科技企业,指的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即2012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

  上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主要针对的是上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100万元、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可不受8年限制,但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的企业不符合申报要求。

  2.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的说明。

  成立在3年以上10年以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指的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10年以内,即2010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

  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200万元(含)以上,主要针对的是主营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要求,但是企业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可不受3年以上10年以内的限制。

  3.已入库企业无需重复申报同类培育库。

  雏鹰在库企业可申报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瞪羚在库企业可申报准独角兽培育库。

三、入库程序

  1.企业申报。

  申请入库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相对应。具体要求见附件2。

  2.材料上报。

  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宜兴市科技局高新科。

  3.评审与公示。

  无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然后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最后提出入库推荐企业名单并在无锡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企业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宜兴市科技局高新科  周静

  电话:87986243

  邮箱:326998419@qq.com

  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市政府七号楼441室

 

       附件资料.doc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