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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6-19 15:50:0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2261 生成日期 2020-06-19 公开日期 2020-06-19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0〕9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文件,批复,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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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20〕92号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92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岭秀首府:2015年命名为“岭秀首府”(宜政发〔2015〕8号)。因其四至范围不明确,现需重新进行明确: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细边界及面积参照项目立项批复(宜发改投资许〔2016〕89号、宜发改投资许〔2016〕90号)。

  2、岭秀艺术家街区:东至空地,南至宜浦路,西至梅林路,北至保利艺术馆(在建)的商业中心,命名为岭秀艺术家街区。详细边界及面积参照项目立项批复(宜发改投资许〔2016〕118号)。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