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防控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6-19 11:01:1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3019 生成日期 2020-06-19 公开日期 2020-06-19
文件编号 宜政办发〔2020〕5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防疫,疾病,文件 分类词 卫生,文秘工作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5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5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宜兴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兴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第四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函〔2019〕11号),我市被确定为全国64个“第四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县(区)示范区”之一。根据《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江苏省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2019年版),为解决防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防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探索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治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实现疫情稳中有降,将艾滋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具体工作目标包括:

  (一)总目标任务

  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江苏省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率先实现“三个90%”,即: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二)具体工作指标

  1.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领域

  (1)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每月至少2次。

  (2)针对不同人群(老年人、青年人、流动人口、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等)开发短视频、动画、漫画和案例为主的宣传教育材料并推广使用,每年不少于2个。

  (3)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教育信息,新媒体平台数不少于3个。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教育信息(积极转发国家、省级推送内容)每年不少于50个,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编和改编不少于5个。

  2.艾滋病综合干预领域

  (1)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0%,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5%。

  (2)至少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艾滋病暴露前和暴露后预防工作。

  (3)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开展以自我风险评估和自我检测为核心内容的“互联网+”干预工作,互联网平台数不少于1个。

  (4)至少有1个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3.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领域

  (1)我市所有医疗机构在妇产科、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计划生育门诊等重点科室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

  (2)至少有1类重点人群每年检测人次数较上年增加10%以上。

  (3)当年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确证后30天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2020年达75%以上,2022年达85%以上。

  (4)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病毒载量检测比例达95%以上。

  4.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领域

  (1)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100%立案侦查。

  (2)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

  (3)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检测发现的感染者100%进行重点管理,对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100%进行抗病毒治疗。

  5.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领域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100%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

  (2)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100%开设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性健康教育课程。

  (3)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设立校内艾滋病自助检测材料、安全套自动发放或售卖设施,2020年比例达到80%,2022年比例达到100%。

  6.探索解决至少2个领域防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符合我市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发挥部门工作优势。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聚焦艾滋病性传播,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坚持综合防治、开拓引领,加强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协同创新。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示范区各项工作由宜兴市政府主导,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艾防办)牵头实施,建立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夯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中“六大工程”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责任,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解决防治难题创新防治策略、探索工作模式、理顺工作机制、突破政策瓶颈。加强防治机构和防治人员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部门工作进展,加强多部门联合调研,推动解决防治工作主要问题。

  (二)加强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

  全面分析我市艾滋病防治形势,以艾滋病性传播重点乡镇(街道)、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为抓手,全面落实监测检测、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治疗随访、预防母婴传播、血液安全、关怀救助等措施,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感染者,持续有效控制艾滋病输血传播、注射吸毒传播,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

  (三)加强引领创新,破解防治重点和难点问题

  1.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领域。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发艾滋病警示性教育及针对重点人群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宣传材料,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信息精准推送,强化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宣传力度。

  2.艾滋病综合干预领域。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估计。创新干预策略,制定完善政策并推广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卖淫人员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口、老年男性等重点人群安全套推广、“互联网+综合干预”、暴露前后预防等防治措施,加强艾滋病与性病防治整合,完善艾滋病防治相关社会组织的支持政策和监督评价机制。

  3.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领域。全面开展新报告感染者溯源调查。妇产科、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计划生育门诊等重点科室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核酸检测,社会办医疗机构具备筛查检测能力,探索第三方检测模式。探索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开展艾滋病检测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定期检测。推广“互联网+检测+综合干预”、自我检测、传递检测等检测模式,强化初筛阳性者后续支持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动员检测和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衔接,探索流动人口检测策略和措施。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强化感染者流出和流入地治疗及随访管理衔接。

  4.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强化监管场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出所衔接。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衔接。开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故意传播艾滋病、合成毒品、非法催情剂和壮阳药物等专项打击行动。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领域。优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助产机构与检测点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推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加强感染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孕情并尽早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孕早期艾滋病检测、感染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等工作。

  6.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领域。建立和完善部门及校内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开展性健康、预防艾滋病入学教育和专题活动。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跨校学分课程等纳入教学内容,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有序设立自助检测材料、安全套自动发放或售卖设施。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组织管理体系。在市政府、市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市艾防办)负责示范区工作组织管理和总体协调,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在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设立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徐振 87221920),负责示范区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示范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评估;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登记、统计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完整、准确上报各类工作信息,每半年向上级示范区工作办公室上报一次示范区工作进展报告及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二)能力建设和技术保障。依据国家和省级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和完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和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等具体措施。市疾控中心应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科室,提高艾滋病实验室相关能力,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三)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加强审计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模式探索与推广。在探索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中形成的新经验、新模式,应及时加以推广应用。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参加省、市级示范区交流研讨,学习其他示范区工作经验。

  五、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与评估内容

  示范区工作办公室每半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上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并适时对示范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二)督导预评估要求

  参照国家和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关于第四轮示范区评估方案的要求,重点加强对疫情控制效果、创新防治策略探索工作模式等方面的督导和评估,落实上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2022年将组织开展示范区终期评估。

  附件:宜兴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

宜政办发[2020]50号 附件+宜兴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