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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村百合路南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202006-011
来源:新庄街道  发布时间:2020-07-02 14:39:21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核心村百合路南段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核心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庄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建设核心村太湖地段百合路南段道理,长度约为610米,宽5米,为混凝土浇筑。

  2.4合同估算价:约88万元

  2.5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8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512)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2020年2月~2020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新源城市花园物管办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2月~2020年6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2月~2020年6月);7、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80%,第三年内付清。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核心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新庄            地址:环科园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512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                      电话:1396154929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0年7月2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报价、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中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经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当废标处理。

  对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由报价分(90分)、技术标(10分)二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一、报价部分分值为90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A

  A=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若7≤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投标报价得分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偏差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标(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去掉最高及最低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对不同方案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3、技术标评审采用暗标,中间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30页,超过一页扣0.5分,扣光为止。

  三、定标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招标人按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录在案。如果出现上述的现象,招标人根据排序顺延的方法确定其余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