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林镇

官林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调整宜兴市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7-06 15:19:52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2472 生成日期 2020-06-28 公开日期 2020-07-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主题(二) 计划生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妇幼,计划生育,妇幼保健 分类词 民政,卫生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为了更好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女职工的生育待遇,经研究决定,调整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如下: 自2020年7月1日起,女职工正常分娩或7个月(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妊娠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项目和费用标准的检查费,其定额包干结算标准由800元提高至1100元。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女职工的生育待遇,经研究决定,调整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如下:

  自2020年7月1日起,女职工正常分娩或7个月(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妊娠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项目和费用标准的检查费,其定额包干结算标准由800元提高至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