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关于开展“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 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实施方案》(宜办发〔2019〕5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精神,经研究,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测评(暗访)工作。此次活动拟公开招标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NYNCJZB2020016[公]
2、采购人: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1、标的物名称: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测评。
2、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三方测评全部结束为止。
3、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署要求,确保全市高水平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根据《关于开展“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 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实施方案》(宜办发〔2019〕5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部署,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综合考评工作。
评定区域:18个镇(街道)。
考评标准和依据 :市委办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 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实施方案》(宜办发〔2019〕5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
测评时间要求 :2020年7月,第三方根据委托协议的要求制定评估方案。2020年7月-8月,启动项目,按行政村50%左右比例选点,进行测评(暗访),每个行政村检测2-3个自然村。2020年10月-11月,按各行政村50%左右比例选点,进行测评(暗访),每个行政村检测2-3个自然村,全年实现暗访测评行政村全覆盖(规划发展村庄250个,一般村庄500个)。
形成测评报告 :测评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对测评工作撰写综合性分析报告,提供一村一档问题清单,PPT和视频通报,供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评定时参考。
人员要求:本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较高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参与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8人,负责具体核查工作的实施; 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以上人员的名录、相关履历证书及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接受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宜兴市农业农村局519办公室(宜兴市东山西路62号)。
3.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领取采购文件的人员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五、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7月下旬。
2.评审地点:市农业农村局(宜兴市东山西路62号)。
3.投标资料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整投标文书,其中投标内容仅需提供参加投标采购子项目的内容,并在投标文书封装袋外明确标注,投标文书一式五份。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投标资料交到宜兴市农业农村局519办公室,逾期不收。
4.中标人确定时间:委托单位将按照自行采购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小组,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将在宜兴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中标单位联系人。
六、本项目公告期限
5日。
七、经费预算
总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62号农业农村局519办公室,宜兴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14200)。
联系人:谢敏,刘颖斐,联系电话:87986575、87986591。
附件: 宜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三方考核评价招标文件.doc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