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价格收费>取消及调整公示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再次下调
可减轻我市工商企业用气成本约6000万元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7-25 09:06:2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2651 | 生成日期 | 2020-07-25 | 公开日期 | 2020-07-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 | 物价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天然气,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能源,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7月16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宜兴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我市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到2.90元/立方米;针对5月20日起至7月15日的用气,将按非居民用户实际使用量追溯。这是今年我市第二次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预计可减轻我市工商企业用气成本约6000万元。 |
7月16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宜兴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我市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到2.90元/立方米;针对5月20日起至7月15日的用气,将按非居民用户实际使用量追溯。这是今年我市第二次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预计可减轻我市工商企业用气成本约6000万元。
为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用气企业负担,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7月16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了《通知》,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执行期间如遇上级价格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后续将根据上游企业气价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市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此次调整后,我市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仍为周边最低。”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从2月22日起,我市就已阶段性降低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为支持工商企业复工复产,2月1日至2月21日期间,港华燃气还曾主动推出非居民用户用气让利0.15元/立方米等举措,为全市工商企业等降本减负约180万元。加上两次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预计今年可累计为全市3900家工商企业单位降低用气成本超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