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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万石卫生院-医疗设备系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万石镇  发布时间:2020-08-10 16:41:44   [ ]   浏览次数:

宜兴市万石卫生院-医疗设备系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HXZZCG2020-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万石镇卫生院项目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6]1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医疗设备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万石镇卫生院

2.2 预算价:约91.93万元   

2.3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内的医疗设备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文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报名时间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 10日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地址: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材料前往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楼711室报名。

4.2报名须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20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7)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40%(含预付款);审核报告出来后,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一个365天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款的7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二个365天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款的95%,余款5%质量保证金在之后两年时满足国家规定相关质保要求后付清。

7. 其他

7.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7.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 8月14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地    址:宜兴市万石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区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10-68660881

 

 

附件:评标细则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报价:89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业绩:1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列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抽签确定拟中标人。

二、投标报价(89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 K 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相关数值及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有,先抽计算方法)的抽取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进行。抽取人为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4)相关数值抽取后,在抽取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投标报价得分

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三、施工组织设计(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限定页数不超过80页。对超过页数的,作扣分处理,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0.5分。

四、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由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分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抽签方式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