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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万石中学新增250KVA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万石镇  发布时间:2020-08-11 09:07:32   [ ]   浏览次数:

宜兴市万石中学新增250KVA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万建2020022

 

1、招标条件

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建设的 宜兴市万石中学新增250KVA配电工程 ,已由 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宜兴市万石中学新增250KVA配电  

2.2工程类型:配电工程                   

2.3招标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欧式箱变的制造、施工、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甲方将营业执照(副本)、房产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副本)交于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办理供电手续的证件,直至送电结束为止。

2.4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20天

2.7工程地点: 宜兴市万石中学

2.8工程预算价:650700元,最高限价:58563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市政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5)承装(修、试)许可证;(6)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市政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7)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8)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在年审期间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9)具有10KV欧式箱变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及近一年内供电公司所做工程业绩清单(盖供电公司营业厅公章)。

6、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1)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6)资质证书副本及承装(修、试)许可证;(7)具有10KV欧式箱变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及近一年内供电公司所做工程业绩清单(盖供电公司营业厅公章)。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电话:0510-87920700)购买,价格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圆,采用银行本票(账号:3202230321010089440108,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所,开户行:农商行万石支行 ),本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交至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13时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宜兴市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7810117

8、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投标单位根据各自的预算,确定合理的让利幅度。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报价低于所有投标报价中次低价的90%视为废标,以最低的有效报价为中标价,如出现相同的有效最低价,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