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207 | 生成日期 | 2020-08-26 | 公开日期 | 2020-08-2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统计,管理,执法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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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张济烨、俞宏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宜兴市徐舍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陈国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徐舍镇美栖村集体土地建造彩钢棚及场地(目前已竣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张济烨、俞宏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宜兴市徐舍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陈国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徐舍镇美栖村集体土地建造彩钢棚及场地(目前已竣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天内将非法占用的2756平方米土地(东至空地、南至村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退还宜兴市徐舍镇美栖村村集体经济组织;2.限期15天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简易房及2056平方米场地,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不符合规划的958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19160元),剩余1798平方米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2697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46130元。